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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性别歧视让“人生出彩”更加艰难

杨朝清

发稿时间:2014-11-18 08:4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有80.2%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拒不接收或不看女性简历”、“不给女性笔试、面试机会”、“不给女性复试机会”和“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的现象。 (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生“就业难”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它犹如一幅存在已久的图画,每到求职高峰期,就会被人们添加一些笔墨。招聘性别歧视在给予男性求职者更多参与机会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对女性求职者造成机会的相对剥夺。就业的“性别门槛”,让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成为被歧视、被排斥的边缘群体。

  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层出不穷的性别歧视,剥夺了女性的平等参与权。应该承认,在社会化的劳动分工中,确实有少数岗位具有鲜明的性别属性,不适合男性或者女性。然而,绝大多数岗位对性别属性并没有专门要求,理应一视同仁,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将女性拒之门外。很多时候,女生不是不够优秀,而是缺乏机会去证明自己。

  这边厢,是出于公共利益的公平原则;那边厢,是出于部门利益的效用最大化逻辑。从岗位设置上看,“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有人因故长时间不能履行职责,必然要招聘新的员工,这又会加剧用人单位的成本。从求职者来看,女性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大都面临着结婚、生子的现实问题,需要产假、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用人单位往往以“不合适”为借口,对女性另眼相看。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认为,完全禁止女生从事某一工作,并非真正的男女平等,而是一种“保护性平等”。所谓“保护性平等”,是指通过排斥女性或限制女性的权利过度保护女性。女性被假定为弱者,不合适做这些事情,这造成了对女性的长期不利结果。女性被排斥于那些认为对她们有害的环境之外,失去了获得多种不同经历的机会。

  性别歧视作为就业中的潜规则,让女性感到一种“被鄙视”、“被嫌弃”的感觉,甚至会产生较为严重的自卑感和焦虑感。性别歧视的大行其道,不仅损伤了社会公平,也会加重女性的心理负担--不仅意味着女性的就业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还意味着精神上的挫败感和压抑感;这样的失败者形象,让人痛心不已。

  根除招聘性别歧视,消除制度“壁垒”和人为的“藩篱”,让那些暂时还“无”的制度建立起来,让那些已“有”的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给予女性平等的参与机会,女性才有更多“人生出彩”的可能性,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有活力。(杨朝清)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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