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8月1日 《京华时报》)
82岁的孙老伯跳水救人,堪当英雄。但英雄要求被救者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究竟可不可以呢?我们是该理解英雄,还是该怀疑英雄的救人动机?长期以来,我们宣传好人好事的时候,往往把“不留名”作为一个特别的闪光点来加以宣传。久而久之,“做好事不求留名”,似乎成了我们的思维惯性,也似乎成了我们对做好事者的一种苛求。“本来私下拎些礼物过去谢谢他挺好的,哪有这样来求表扬的?” 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产生这样的想法,也就非常正常了。
我想,不管英雄的原始动机如何,但英雄毕竟做出了见义勇为的行为。就如孙老伯,无论他救人是出于道德自觉,还是为了出名,但他毕竟做出了救人的行为,而且也救起了韩女士的母亲。面对英雄的行为,我们必须去看阳光的一面,必须对英雄进行仰视才对,而不应该纠缠于“小我”的猜测,不应该苛求英雄不留名,因为“小我”猜测和苛求英雄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心态。孙老伯说得好,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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