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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竞争不能有“放冷枪”式算计

发稿时间:2017-11-26 09:1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11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对外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日遭遇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的组织策划,制造谣言,操纵舆论,攻击诋毁阿里巴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向司法机关启动报案程序,依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事实,提供证据。”事件起点是,11月22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惠翔律师(也是阿里的法律顾问)在微博公开发文称发现异动舆情,透露在天猫双11等大型活动前,阿里巴巴遭遇近五百个账号9700余篇网络黑文攻击,其中以所谓“二选一”和“垄断”为名恶意攻击达4600余篇。(11月25日《钱江晚报》)

  常言说“商场就是战场,买卖就是用兵”,此话放在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是真理,尤其是在竞争异常激烈的现代社会,尤其是在迅猛发展、充满激烈竞争的电商行业。可是,电商行业纵有千军万马冲杀,竞争对手纵会短兵相接、贴身相斗,双方的行为也有勇有谋、有理有智、合规合法。那种以组织化操控、规模化操作的方式,散布对手的大量谣言,无疑相当于藏在暗处放冷枪、射暗箭、打伏击。从商业伦理上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使出这种竞争手段显然是不地道、不厚道的。

  从法律法规上说,组织化操控、规模化操作传播竞争对手的一系列谣言,违反了合法合理公平竞争原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恐怕是一种典型的不当竞争。最新修订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编造散布阿里“垄断市场”“商家破产跑路”等网帖的组织者及参与者,其主观用意则是要诋毁阿里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

  当我们的某一些行业充满了不正当竞争,不仅会给被“黑化”、被排挤的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也会破坏整个行业的营商环境,对实施不正当竞争的企业自身来说,也会有比较大的损失,因为在一个秩序混乱、商德污浊的行业中,谁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健康的营商环境需要行业中的每个企业共创共享、共治共享。

  电商平台的不正当竞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作为商家谁也不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脚。无论是国家以前出台的规定,还是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当竞争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环境,竞争双方都才会有美好前景。(何勇海)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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