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这是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是还政于民的积极作为,也是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的实际行动。
其实基层政务公开早在30年前就有改革者大胆试水,中央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也早有要求,只是多年来各地做法不一致,缺少科学性缜密性,此次《试点方案》的公布,将为政务公开提供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样本”,然后在全国复制推广。
眼下基层政务公开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随意性,有些地方还掺杂着地方长官个人情绪化意志,公开的信息呈碎片化状态,无系统性;其次是公开的信息价值不太高,将陈年往事或过时信息搬出来公开应付差事、装饰门面;再次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柴米油盐”的关联度不大,内容不亲民,群众“雾里看花”,渠道不适用,信息“时空阻隔”。特别是对办事程序的公开缺少细化功夫,群众最关心的事却在网站上“躲猫猫”。
地方领导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够是主要障碍,特别是县乡两级官员。因此,政务公开常常表现为挤牙膏式,上面推一下就公开一点,即便勉强公开一些政策,也是藏头遮尾。特别是一些县乡政务网站,公开的内容大多是主要领导的活动景观,成了领导“露脸”的平台,要想通过网站找到当地干部的人事任免情况、找到具体办事程序很难。这些地方的政务公开,用群众的话来说,是“打开了窗户,还关着大门”,群众伸着头扒着窗户朝里望,望见的只是若隐若现的政策雾团。
此外,懒政这一行政作风顽疾也是政务公开的绊脚石。有的政府网站主页更新的频率很低,只是将一些虚头巴脑的八股文件亮出来充数,没有实质性内容,有的甚至成了“僵尸”,麻木呆板,没有新鲜感,更没有适用性。
基层政务公开的这些问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权,极易掏空人民群众认知改革的获得感。政务不公开,或公开不透明,群众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或者优惠政策被打折,不能完全分享改革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就会产生哀怨,怀疑改革的成果,怀疑党的执政智慧,在党和人民之间划上一道鸿沟,不利党群关系的融洽。同时,政务公开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就没有检查监管的尺子,问责追责也没有依据,让官僚主义钻空子。
此次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方案》部署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将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列为试点内容,并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指向明确,任务具体,十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试点方案》特别强调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政务公开让政府变得高效、透明、廉洁,但说易行难。能否真正利企便民,归根到底在于基层政府是否真心实意深化改革,是否正确对待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及其相应的公共责任,是否全身心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一块试金石。(蔡恩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