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随州一水库不幸发生溺水事件,多名高中生下水,其中两名学生水性差,不幸溺水,虽经消防官兵紧急救援,两名学生仍然不幸溺亡。(4月30日,中国青年网)
节日,本应是学生缓解学习压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调整期。然而,却因同学间野炊聚会后到水库洗澡,让两名学生把节日过程了“劫日”,结果让人痛心,但更值得让人深思。
理应看到,学生规矩意识、安全意识的欠缺是悲剧之“因”。无论老师也好,家长也罢,肯定会给学生灌输“没有大人陪同,不准到野外洗澡”等思想,平时也必然没少拿发生过的溺亡事件给学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然而,这几名学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是心怀侥幸,认为“人多力量大”,不会出事;或是盲目自信,认为自己水性好,不可能出事。所以才会逾越老师和父母平时定下的“规矩”,“组团”洗澡。正因他们缺乏最基本的规矩意识和安全意识,才给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其次,学生的“不自律”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按常理讲,水库周边都常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识,也有“禁止游泳”的禁止标识。但学生的擅自下水,证明了这些标识对于不自律的人而言,形同摆设,完全不起作用。
此外,家长的“放手”也助推了悲剧的发生。节日里,同学之间一起玩耍是人之常情,父母也乐于看到自己孩子与同学和睦相处。所以,家长可能对孩子去哪里玩、干什么不会多加细问,对玩耍过程中会不会有安全隐患也不多加思考,即便孩子出门前,也最多叮嘱一句“注意安全”了事。诚然,孩子长大了不愿意听家长唠叨,但是家长绝不能因此就听之任之,完全“放手”,出门前的安全教育、再三叮嘱仍旧必不可少。
其实,透过这场悲剧,也不难看出社会治理的大问题。如水库的水深超过了六米,理应是安全风险点,可是并未引起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如果政府部门能在水库四周装上防护网,或者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监督,或许都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每临夏季,溺亡悲剧就持续多发,这就需要大家真正行动起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是每个公民从加强个人管理做起,筑牢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不随意挑战“死亡底线”;二是政府职能部门真正履好职、尽好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点,及时做好风险化解和提前预防;三是各地方政府应加强协调,完善游泳池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建设,引导大家到规范的游泳场所游泳,确保人身安全;四是应加强全社会的安全常识教育,真正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让节日不再成为“劫日”。(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