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校园工作,强调要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互联网上稍加搜索,就能看到众多诸如校园踩踏、校园暴力欺凌等媒体报道。让孩子们在校园里安心读书、快乐成长,已经不仅仅为家长关注,也被全社会所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多次强调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最需要全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面对伤害孩子的事件,必须做到“零容忍”。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严打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犯罪,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力量,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就很具有现实适用性。
从近年来发生的校园踩踏事故,以及校园欺凌事件来看,事后调查、事后整改、事后赔偿、事后究责可谓一成不变的处理模式。只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悲剧已经发生,再怎么处理都无法挽回。未雨绸缪,实现社会、学校安全工作由被动应对、事后推诿、事后整改、事后究责向主动防范、事先预防转变,已经成为了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就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也不能只是“一阵风”,必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在重拳出击严惩侵害行为同时,也必须补齐制度短板,依靠制度筑牢儿童侵害“防火墙”。诸如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园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卫生计生、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防疫和学生集体使用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等等,也尽皆是在制度上发力。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桃李芬芳也就是明天的社会栋梁。在孩子安全问题上,我们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重视每一个细节,明确家庭责任、学校责任、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若能齐心协力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孩子安全才会建立起真正的“立体防护网”。(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