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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面小哥”辞职无关忘本只关对等

发稿时间:2017-03-24 09:2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月22日,成都黄龙溪景区的“拉面小哥”田波走红网络,“拉面小哥传递平凡的快乐”、“他把拉面跳成一支妖娆的舞”、“又是位被耽误的舞者”,在网络狂欢之下,田波坐拥48万粉丝。时隔20天后,田波却已向面馆正式辞职离开。记者采访发现,如今景区里众多伴随音乐起舞的拉面小哥,都是田波的“翻版”。(3月23日《成都商报》)

  妖娆舞姿尚在眼前,忽又传来辞职消息。老板说,走红之后他就年薪要价15万元,全然不记当初帮他发出视频的恩情;同事称,出名之后,他对媒体说他只代表自己,根本不念团队互助之情;田波在向粉丝宣布辞职时,原因则一笔带过:“有些事不好说。”“拉面小哥”真似“忘本”了吗?我看不宜人云亦云、匆忙作断。

  应该说,突然的网络爆红,不只让当事者田波感到意外,其实也考验着以前的合作伙伴。在“捧红”田波中助了一臂之力的面馆老板,当然希望其能饮水思源、感恩戴德,保持一份“平常心”继续好好干活。但实话实说,不管是“拉面小哥”,或者其他网红,红了就是红了,肯定也“今时不同往日”:他若知恩图报,那是你老板的福分;他要求报酬也水涨船高,同样算不得忘恩负义,一阔脸就变。由此而论,老板现在仍在念叨着田波刚进店时月薪只有3000元,以及过去每月休息两天、走红后要休息四到五天等云云,怎么看都不像愿给“拉面小哥”作为网红的对等待遇。

  “我不能代表餐馆,也不能代表黄龙溪,只能代表我自己。”走红之后的田波,面对媒体采访这么来回答,要说也合情合理、无可厚非。至于同事抱怨的不提及“团队帮助”,我看倒未必不存某种程度的“酸葡萄”心理——以前大家都平起平坐,现在忽然你就红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于是,羡慕忌妒也好,吹毛求疵也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往往也就情不自禁地表露了出来;再加上“拉面小哥”已经与面馆分道扬镳,顺着老板意思,对着“井口”多扔几块“石头”,也便可想而知的了。

  “拉面小哥”辞职,无关忘本只关对等。有网友的说法就颇为中肯,“拉面小哥”给人带来快乐,多好的事,老板上传视频,心里想的也是助人又益己。那么,既然真的一炮打响、一招捧红了,就要有种“与网红合作”了的新的用人理念,包括在薪水、休息等待遇上的合理商讨与确定。换言之,工作是可以双向选择的,总不能说,“拉面小哥”只许有网红之名,却不能顺势来争取想要的网红之利?而双方不欢而散之后,再有意无意地给“拉面小哥”按上一个“忘本”罪名,那就更显得心胸狭窄、小肚鸡肠了。

  何必给“拉面小哥”辞职贴上“忘本标签”。揆诸现实,尽管许多人都认为,网红界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常常“其兴也勃,其败也速”,但却应该想到,对一些地方而言,能够冒出一个网红,也是可遇而不可求,若能善加利用,未偿不是好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拉面小哥”是出于什么原因“一红就走”,留下一堆“翻版小哥”仍在东施效颦,值得反思的一点是:有些地方和人士,对待网红最好不要抱着“叶公”心态;即使捧得红却留不住,难道不能好合好散?(司马童)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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