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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公安”不是治理医闹“好处方”

发稿时间:2016-12-19 08:5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12月14日,继全国首个旅游公安局、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成立后,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在辽宁省锦州市挂牌成立。锦州市医疗公安局主要担负起破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市民平等就医权利等重要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涉医案件的报警、投诉。(12月18日《西宁晚报》)

  不知始自何时,原本应共同对抗病魔的“并肩战友”医生和患者,从相互尊重、配合、依存,走向了剑拔弩张、矛盾不断的境地。为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为化解互耗的医患纠纷,从国家到地方都作出了不少探索与努力。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正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的,如果发生医闹之类的事情,医疗公安局会主动介入处理,实行专案专治,初衷应该是良好的。但良善的初衷应经得起现实的考量,也要经得起结果的检验。

  专门成立医疗公安局,接警、处理涉医纠纷与案件,会不会造成较大的警力资源浪费?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年来,随着相关部门狠抓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德医风建设,随着医闹入刑等等,恶性医患纠纷其实在减少,不致于必须成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局来处理医患冲突,包括暴力伤医。就连锦州卫计委也表示,建立医疗公安局并非因为本地涉医案件高发。那么这个医疗公安局到底有多少活可干?有报道称,该公安局成立几日都无人报警,若长期无人或少人报警,未必不是浪费警力和公共财政。

  通过专门的医疗公安局来破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到底能产生多大“疗效”,也不容乐观。从报道来看,那些“医疗警察”全部由特警队调而来,他们在介入医疗纠纷时,到底有多少事情会超出警察的权限范围,从而显得无能为力?医患纠纷是十分复杂的纠纷,不像街头的小偷小摸、商家的消费欺诈等;像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涉及物价、卫生等部门的职能范畴,像医疗事故则更为复杂,“医疗警察”对此往往无能为力。除非医患纠纷上升为治安或刑事层面的案件,他们才有用武之地,起到及时的现场稳控作用,但这也是警察的份内事,成立一个专门公安局,显得多此一举。

  要想真正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化解互耗的医患纠纷,与其成立专门的、功能单一的医疗公安局,不如建立更有力的协调机构或机制。长期以来,对各种市场的监管,我们实行的是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在医疗领域,我们同样要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让医院、患者、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形综合治理合力。同时,当以真正深化医改,真正破除以药养医、以检养医,规范医生薪酬机制,畅通患者维权渠道,倒逼医疗机构规范行医等努力,将医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才是治本,而非在末端解决医闹问题。

  在前端治理做足文章后,若想对医闹达到现场及时稳控的作用,其实只需像北京那样实行“院警制”——在重点医院设立警务工作室,把警力资源直接引入医院,就OK了。成立“医疗警察”不仅可能治理不好医疗乱象,反可能增加政府的治理成本。(何勇海)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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