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随着各省这一条例的陆续出台,据中国经济网统计,除了新疆和西藏还未对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进行修改外,其余29个省份均已对该条例进行了调整。(6月25日 中国网)
从此次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各省份在婚假上的时间有一定差异,从3天到30天不等,梯度也较为明显,而婚假仅为3天的省份就有11个,占到了统计省份三分之一还多,倒是让人有点小意外。
这些“错落有致”的数据,凸显出各省份在婚假时间安排上的不合理。一头是多达30天的婚假,让人为之欣悦,一头是3天的婚假,让人为之心凉,如此巨大的悬殊,导致人们在享受婚假时出现了“冷热不均”的现象。这种“冷热不均”,折射出不同地区的民众在行使享受婚假权力上的不均等,无疑是件让人心寒的事情。不患寡而患不均,婚假安排造成的“冷热”现象,其实并不利于营造良好公正的社会范围。
另外,“婚假和户口并无关系,只与工作地有关”,也需引起注意。举个简单例子来说,如果夫妻双方一个在山西工作,一个在山东工作,那么他们的婚假就是一方30天(山西的婚假是30天),一方是3天(山东的婚假是3天),这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从这个角度看,也再次说明各省份在制定婚假政策时的各自为政,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安排和部署。
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好婚假政策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婚假不是一个小事,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力,还关乎到他们自身的生活和尊严,更体现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全面落实好婚假政策,不仅能够让民众实现体面生活、全面发展,更能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对于婚假安排所引发的“冷热不均”现象,尤需高度正视。一方面需要加强各省市、各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尽量统一标准,缩小地区之间婚假时间的长短差异,确保公平公正,杜绝“一头热,一头冷”。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做好民意调查和研究论证,制定出更符合实际、更受民众欢迎和肯定的婚假安排政策,真正落实好这项民生政策,让婚假走近民众,走入民心,以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马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