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婚姻登记部门将进一步鼓励引导新人参加颁证仪式,增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相关颁证服务均免费。颁证服务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婚礼式颁证仪式现场可据新人需求布置为中式或西式,犹如简单的婚礼现场。新人可以邀请一定数量亲朋好友参加见证,并可包含向父母感恩、交换信物等环节。(6月3日《渤海早报》)
这种“婚礼式颁证”,自然是为了强化婚姻的法律性、严肃性、神圣感和使命感,是对以往婚姻登记中的随意现象的改变——填表、盖章、把结婚证书往新人手里一塞就完事;这种“婚礼式颁证”,也实现了婚姻的法律认可和社会认可的有机统一,可谓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创新。对于这种创新,其他地方完全应该复制推广。婚姻登记,意味着新人即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婚姻登记处提供的服务,原本就不应该刻板僵化,而是应该把最温馨、最周到的服务带给新人,让新人幸福生活的起点充满温情。
从新人角度看,“婚礼式颁证”能让结婚证更有份量。“婚姻”二字,自古都与和谐的家庭、永恒的爱情、庄重的承诺、神圣的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婚姻非儿戏,结离需谨慎”,每对夫妻都要尊重婚姻。尊重婚姻,则要从尊重登记开始,婚姻一旦登记,就意味着最神圣的夫妻关系由此确立。“婚礼式颁证”就是在强化婚姻登记的神圣与权威,增强新人对婚姻的认识,促进婚姻稳定和谐。具有仪式感的颁证活动,也能让新人从心理上产生“结婚了”的真实感,较快进入夫妻角色,承担起各自使命。
还要看到,长期以来,不少新人在进入婚姻殿堂时“轻登记、重婚宴”,往往是草率扯证、认真办宴。这是一种可怕的倒置现象:只注重婚宴的隆重,不注重婚姻登记的神圣。草率扯证结婚、匆匆毁证离婚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而“婚礼式颁证”则是对“轻登记、重婚宴”的纠偏。有了父母亲友可以见证幸福的颁证仪式,一些新人或许不会再追求铺张浪费的婚宴,这也是对健康的社会婚恋风气的有力倡导。引导婚恋新风,遏制离婚率上升,促进家庭稳定、社会稳定,恐怕也是政府部门的分内之事。
前面说了,“婚礼式颁证”服务免费,且自愿选择,并不强制,无疑甚好。不过,假如新人在颁证过程中需喝交杯酒、摄影等会产生一些费用,又该咋办?若由民政部门承担,对其他没享受这项服务的新人有失公平。此时就可由新人自备,免得落个借机牟利、诱导消费、变相宰客的指责。此外,还要解决好新人的时间问题。不少地方的婚姻登记只在工作日进行,新人没时间参与可能会成为制约“婚礼式颁证”的推广。给新人放一天婚姻登记假,或将婚姻登记放在周末进行,则可为此护航。(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