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公布《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5月1日起,救护车空驶不能再收钱,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而且要求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不得收费,以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另外,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4月14日《北京晨报》)
很多地方的救护车价格并不统一,还喜欢收取“空驶费”和“返程费”,这背离了救护车的公益属性,“天价急救车”事件也是频见报端。北京市此次的规定,是对救护车乱收费乱象的整治,对救护车收费进行了统一规定,如计价方式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即以接到患者至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为准,3公里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救护车要统一安装计价器,没有计价器的救护车则不准收费。目前的救护车,就如同任性而乱收费的“黑车”,统一计划,安装计价器后的救护车,则更像是规范的出租车。
患者上车才开始计费,不准收取“空驶费”和“返程费”,媒体称这是在让医疗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其实这样的规定,更多不过是在“拨乱反正”。救护车没有统一的收费,医院自定收费价格,表面上说是“协商收费”,实际患者方并没有议价能力,几乎是救护车想收多少收多少,以至“天价救护费”屡见不鲜。
北京此次规定,救护车以接到患者至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为准,3公里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这样的收费并不低。比较一下北京的出租车费用,2015年北京出租车收费是:3公里以内收费13元,基本单价2.3元/公里,燃油附加费1元/次,夜间:23:00至次日5:00运营时,基本单价加收20%的费用。救护车比出租车的收费贵了很多。当然,救护车的出行成本更大。但收取这样的费用,顶多算是合情合理,是砍去畸高的收费部分。
而要体现出救护车的公益属性,在收费标准上,更应该以减轻患者负担为原则,而不能单纯向市场看齐,也就是要尽量低收费,让利于民。此外,此次北京也规定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能极大地降低患者负担,这体现的才是政府对患者的兜底责任。
北京监管部门此次发布的新规,是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的,值得点赞。但新规也仍需完善,更应该加强监管与督促,以免一些医院阳奉阴违,所以,对于执行不力而继续乱收费的医院,应该予以严厉的惩罚。同时,也要秉持让利于民的公益原则,最大程度地降低公众使用救护车的成本,让救护车回归公益属性,成为穿行于城乡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救死扶伤的“小飞侠”。(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