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残疾老爷子发过冬福利,领回来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裤……发生在陕西省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这起“送温暖”事件让人啼笑皆非:“这不是戏弄老百姓吗?”“给庄稼人送福利,咋就不送点实实在在能用的东西呢?”
这样的“天下奇闻”已非第一次听说。2014年12月,郑州多名残疾人也向媒体致电表示不解:残联冬季送温暖,不送棉衣、被褥,却给每人发了两套少女裙裤。他们中的一些男士称,四五十岁的男士,被送了少女裙裤,心里感觉特不舒服。像这种“冬送夏装”的奇闻每有发生,都会引发网友热议,纷纷指责相关部门发福利、送温暖,几乎成了走过场,发福利或送温暖颇有点不知“冷暖”。
在郑州那起事件中,当事残联回应称,他们之所以会“冬送裙裤”,是因为上海一家爱心厂家捐出的全是未出售的反季节服装,夏季捐棉衣,冬季捐夏装,他们也只能“冬发裙裤,夏送棉衣”。在岐山县这起“冬送短裙”事件中,当地镇政府也表示,这些衣服是上海一家公司捐赠的,大部分都是女装。这就给爱心企业提了个醒:在进行无偿捐赠时,一定要注意受捐对象并非相关部门,而是他们身后的无数急待救助者,捐赠什么、何时捐赠、怎么才能捐赠到弱势群体的心坎上,大有讲究。捐不对路,会让爱心大打折扣。
当然,一味将“冬送夏装”的责任推给捐赠者也不公允。在这类荒唐事中,相关部门也有相当大的责任,发福利、送温暖行动很不敬业。按照他们的回应,好像他们在发福利、送温暖活动中无法决定送什么,但可以决定送给谁(最合适使用的人)、何时捐(与季节相适应)。若受捐对象、时间和方式都不合适,不免会让受捐方产生无用感,甚至是施舍感和戏弄感。若因害怕衣服堆久了发霉,爱心企业一旦把衣物运到,他们便赶紧往下发放,难道不可以将反季节衣物进行妥善保管,或者拍卖、销售,将所获款项直接捐给需要的人?
再者,发福利、送温暖并非离开了爱心企业的无偿捐赠就寸步难行,无所作为,只能“冬送夏装”甚至“老翁领短裙”,实在说不过去。从“老翁领短裙”可以看出,相关部门缺乏发福利、送温暖应该送到心坎上的责任意识,不是受助对象急需什么就送什么,而是他们想送什么就送什么,只执行机械化、表演化的发福利、送温暖这些老套路,却不讲究实效。有了这种任性的发福利、送温暖,“老翁领短裙”也就不足为奇。
“雪中送炭”式的发福利、送温暖,是因人而异、补缺补需的发福利、送温暖,还是先遵循季节,摸清所需为好。不知冷暖、不分时间地胡发胡送了之,只会伤害弱势群体敏感的自尊心。(李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