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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民能否享受香港名导待遇

杨国栋

发稿时间:2012-10-11 07:5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10月4日,香港知名导演许鞍华到武汉为新戏看外景,放在车内的手提包被盗走。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亲自过问此案,并成立由刑侦局具体负责的破案专班。10月8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追回被盗手机、证件和剧本等。(10月10日《武汉晚报》)
  警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被盗赃物,自然是件好事。不管怎么说,抓住小偷总是为民除害,应该祝贺。但联想到今年2月,日本环球旅行者河源启一郎在武汉丢失所乘自行车,警方3天内帮他找回车子的事,却又让人高兴不起来。为什么面对涉外案件,武汉警方的破案效率出奇的高?其他案件也能如此神速的破案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该有特权。办案也是一样,警方对所有案件都应一视同仁,只能因案件性质、涉案金额不同而有所侧重,不能根据受害者的身份区别对待。如果说日本人丢车案迅速告破也许是出于偶然,并非武汉警方刻意为之的话,那许鞍华的手提包被盗案,警方显然难逃小题大做的嫌疑。
  两张银行卡,两部手机,2万余元人民币、港币及证件,涉案金额估计不会超过3万元。这样的小案子,是否需要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亲自过问,并成立专案组?如果丢包的是普通武汉市民,能否享受同样的待遇,破案效率也能这么高吗?还是现在武汉的治安太好了,3万元的盗窃案已经算是大案要案了?如果武汉警方能把这一劲头用在所有刑事案件的侦破上,那该有多好。
  名人或外国人被盗,的确比普通市民被盗更受瞩目,但这并不是警方特事特办,把普通盗窃案当成重大刑事案件来对待的理由。毕竟警力资源是相对有限的,当大量警力集中于侦破这样的小案子时,很多损失更大的案子都会被搁置或暂缓侦破。而时间拖得越长,越不利于破案和追回赃物。许鞍华被盗案告破的背后,也许是数个涉案金额更大的案件再也无法侦破的结果。许鞍华的手提包找回来了,可其他受害者的失物却可能永远也找不回来了。相比普通市民,外国人和许鞍华这样的名导演的经济收入和风险承受能力更高,就算涉案金额相同,也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警方此举讨了境外人士欢心,却怒了本地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至今尚未破案的案件受害者,就更是愤愤不平了。本来不错的警民关系也因此出现了裂痕。
  当然,这不是说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等境外人士被盗抢,警察就不该管(虽然国人在海外被盗抢经常遭此待遇)。这既有违警察的天职也不符合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好客传统。但再好客也没有让客人压着主人一头的道理。给国民待遇就可以了,用不着格外优待。不管刑事案件的侦破还是其他场合,都是一样。过度热情反而会吓跑客人,更会被国人批评为崇洋媚外。
  如果警方不是大张旗鼓的成立专案组来侦破许鞍华被盗案,而是像接待普通报案人一样处理这一案件,不管最后有没有破案,都不会引来众多网友的质疑与抨击。毕竟没有哪个国家能真正做到零发案,也总会有破不了的案子,无须过分担心境外人士或名人被盗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只要没有故意敷衍塞责,确实按正常程序开展案件调查就可以了。
  在呼吁警方平等对待每一位报案者,竭尽全力侦破所有刑事案件的同时,笔者也要提醒各位司机,车内切勿存放贵重物品,特别是手提包别忘在车内。哪怕是空包,也要放在车外人员看不见的地方,否则很可能引来小偷砸车窗行窃。就算没丢东西,车窗被砸同样损失不小。 (文/杨国栋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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