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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贴条”还需“轻装前行”

发稿时间:2016-08-24 10:44:04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公众所关注的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8月23日新京报)

   印象中,城管总是在街头巷尾同小商贩虚以为蛇的形象,而《办法》规定“城管可以直接贴条了”,一时间让人胆战心惊。“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列入城管执法范围”,这就意味着以后城管不再是单纯的“街道卫生员”,具备了“贴条、开罚单”的执法权。

   城管长期以来作为治理城市搭建乱象的管理者,此次引入城管对违章车辆来进行整治,治理城市停车乱象,多部门强强联合,希冀能够有所突破。但是,对于公众来讲,交警“贴条”“开罚单”似乎早已是理所当然,而对城管“越轨”交警职能,“打心眼里”还难以接受。因此,怎样处理好城管执法值得深思熟虑。

   城管具备了执法权,终于打破了以往管而不治的尴尬,但如何让“城管贴条”好上加好,有几个问题必须解决。一,大众的认同。无须讳言,城管的暴力执法早已在人们心中“恶根深种”,而一下子,接过“贴条”的接力棒,不得不让人质疑是否会胡作非为,更是否具备执法的专业素质,这都会给城管“贴条”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二,法律权威。住建部制定的《办法》也只不过是部委级别的规章制度而已,并非立法行为,不足以奠定权威的法律规范,从立法层级上没有办法解决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合作问题;三,“罚款矛盾”。没有罚款权下的工作量激增,城管会有工作积极性吗?而一旦赋予其罚款权,“罚款创收”的冲动又该如何遏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岂非是让城管工作矛盾火上浇油。

   城管代替交警“贴条”,这确实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幻想赋予了城管执法权就万事大吉,结果只能是费力不讨好,带来更多的质疑和批评,同时积累城管更多的辛劳和委屈。因此,在改革和推进城市管理上,可以加强城管的执法责任,但是前提是在强化管理责任的同时,更要做到服务责任的提高。尤其是,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免费停车场越发捉襟见肘,城市管理难度不断增大,政府要尽可能的厘清界限、做好协调工作、明确解决渠道,化解矛盾,让城管“轻装前行”。(秘相宇)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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