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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纠纷 不能让“公函”代替真相

发稿时间:2016-01-18 00:00:00 来源: 西安晚报 中国青年网

  1月11日,一名高知孕妇在北医三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为先后三份官方声明的出现,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先是死者单位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发函,请求医院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调查结论;紧接着,北医三院回应事件经过,并指出死者家属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秩序;至16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声明力挺院方,质疑中科院理化所发声明的程序合理性,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纠纷双方一个交代。(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5版)

  在“公文”介入之前,此事的“真相”其实并不复杂。一是,院方对于死者死因的医学解释,是否足够客观;二是,家属在与院方的沟通过程中,是否真的存在“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北医三院正常医疗秩序”的现象,又是否牵涉到“职业医闹”。对于前者,既然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请示第三方调查机构或主管部门进行专业调查,答案应该不难得出;至于第二方面,医院监控以及警方出警记录,也应该能够予以说明。

  中科院要表达对员工利益的关切,其出发点并非不可以理解,但通过发公函的方式,则或有“介入过深”之嫌,其“言外之意”很容易被放大;而中国医师协会在无第三方调查结果公布前,就发布声明力挺院方,并质疑中科院理化所公函的程序合理性,同样也可以说是“用力过猛”。于是这种外力“干预”下,原本家属与院方之间的纠纷,则导向了中科院对中国医师协会甚至“科学家”对“医生”的站队角力。而医疗纠纷焦点的如此转移和模糊化,无疑不利于真正问题的解决。

  事实上,作为“高知”机构与知名医院,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不是找第三方机构来仲裁、调解,而都是由各自的“背景”来出面表达“态度”、立场,实在发人深省。要知道,早在2011年5月,北京市就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位高知产妇之死,最终上升到两个机构之间,甚至是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一次站队事件,这无论如何都是耐人寻味的,它或呈现的是一种“升级版”的医闹形态。而要迎来医疗纠纷的良性处置,无论是医方还是患方,恐怕都必须要走出“公函”的迷途,代之真正让真相、事实说话。具体在这起事件中,事情到了这一步,也不再只是纯粹的死者家属与院方之间的“私人”纠纷,除了医疗上和沟通过程中的“真相”需要厘清,中科院理化所的红头文件是否符合程序,中国医师协会的公文和立场又是否足够恰当,都应该有一个公正的说法。(朱昌俊)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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