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是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最近,记者走访多家养老院,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法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子女们常来探望的依然常来,不常来的依旧不常来。(9月17日《重庆晨报》)
设“法”常回家看看,实施俩月以来,还是没有意外,而是坠入俗套,印证了公众的猜想:倡导性的设“法”常回家看看,只是一种道德劝诫,最多算道德指引,很难发挥实效。
而同一日的另一条新闻,也让这有了更加沉重的现实注脚——儿子在石家庄打工一年多不回家,中秋节快到了,母亲思子心切,从云南乘火车坐汽车奔波3000公里,来石家庄看儿子。儿子却嫌弃母亲,争吵中还打了母亲一个耳光。(9月17日《燕赵晚报》)
现实中,的确不缺乏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常年在外打拼,却很少与家里联系,常回家看看入法也好,旁人的道德规劝也罢,都无法唤醒他们“回家的心”。为何这般呢?在一次次探讨中,也大致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一方面,是旧的道德体系已经瓦解,如“父母在不远游”;另一方面,则是新的道德体系仍未建立,无论是之前的机场刺母悲剧,还是此次的打母亲耳光,都见证着道德的尴尬、道德底线的沦陷。
在道德之外,现实的压力也无处不在,这些都成为无法常回家看看的借口。如探亲假悬空了32年,工作与生活的压力,入法也只是倡导性法律,不具备强制效力;法律宣传的不到位,很多人压根不知道有这么回事;等等。虽然现实“压力山大”,但常回家看看却是无法绕开的话题,因为空巢老人的人数,应该算一个社会问题了。据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预计在2013年突破2亿,2034年突破4亿。
此时,无论是“养老问题”还是“空巢”问题,都显得形势严峻。所以政府将“常回家看看”纳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一种积极应对。此外,网络代看老人的兴起,也是为了迎合大众的敬老需求。但毕竟,立法不是万能的,道德无解的常回家看看,法律也同样无解。此外,仍有一些问题仍无法忽视。即政府一方面提倡常回家看看,显然是想在“养老上”有所作为;但另一方面,却又时常被爆出要延长养老金缴费时间、延期领取养老金的传言,又见证着政府推卸责任的一面。这样的矛盾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我们都好,你忙,就不用回家。”一则公益广告中的台词,道出了无数老年人无奈的心声,也刺中了在外漂泊的年轻人的泪腺。只是,父母的“宽恕”不是我们不常回家看看的理由,而应成为儿女、政府们积极作为的一种动力。毕竟,“养儿防老”早已是过去式,“政府养老”才是未来的趋势。
必须承认,当传统的孝道文化不复存在,我们的确需要重建新的孝道文化,让更多的游子都学会感恩,都知道尽孝。正如常回家看看刚入法时专家所言的那般,“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但“孝顺”这种传统美德,说到底还得靠自觉。当常回家看看入法俩月有余,对现实的道德牵动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时,我们对此必须有所正视与反思。 (杨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