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等17个部委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称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并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2月7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出于节能减排目的的公车每周限行一天举措,在笔者看来结果不容乐观。首先,上述“限行一天”举措缺乏一个后续的问责性配套制度,执行与落实与否偏软偏宽;其次,该举措本身可操作性也不高。公车限行一天只是原则性规定,哪辆公车在一周中的哪一天“限行”发改委不可能直接予以规定,在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的情况下,又必然出现“政出多门”现象,可钻的“空子”极大;在监督过程中除了要识别出一辆车是公车还是私车外,还得识别出该车是哪一天限行的,不仅工作量过大,具体实施起来也很难监管到细节。
其三,上述“举措”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自觉。但执行这类涉及地方官员切身利益的限行公车上,对于地方官员的“自觉性”绝不应高估。譬如有关限制公款吃喝的禁令,一些自觉性高的地方完全实现了中午“禁酒”,而一些地方对于“禁酒令”却视若罔闻就是一个典型。另外,地方官员中“歪嘴和尚”的存在,也会消弥掉决策的执行力,诸如一个地方对公车实行GPS定位管理,但具体到个别公车上,GPS天天放在办公室、监控显示“天天在岗”,但公车早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时下,对于公车乱象并不缺乏治理和整治的方式方法。货币化公车改革的,设置公车醒目标识的,将公车纳入统一管理的,但大多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原因何在?恐怕不是没有“药方”,“药方”何其多?也不是“药方”有问题,而是落实“药方”的人本身出了问题,执行“治病”药方的医生本身也可能就是既得利益者,又如何真心给人“治病”?目前的现状犹如一名猎人有一壶好箭,只会手抚箭壶大称“好箭!好箭!”就是不射出去是一个道理。
公车每周限行一天同样是壶“好箭”,也可能是一剂比较接近于改革目的的“好药方”,但仅仅有好箭和好药方肯定不行。一句俗话说的好:不看广告看疗效。空喊没有任何用处,没有执行“药方”的决心,有“一万个药方”也等于零。公车改革或解决公车领域的浪费奢侈乱象,道理同样如此。(文/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