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是距离连云港市区最远的县城,也许是较为偏僻的缘故,这里很少得到外界的关注。今年6月,一封实名举报信打破了小县城的平静。信中称,如今在当地担任公职的一对小夫妻,多年前曾冒用他人学籍考入大学。记者经过3天的调查发现,当年顶替学籍参加高考并最终化名生活多年的人不在少数。一位亲历者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仅灌南一县,就至少有千余人顶替学籍参加高考,其中不少人如今已是当地相关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6月19日《现代快报》)
一次举报,掀开了顶替学籍高考的真相,而且涉及人数不只一人,可顶替学籍高考虽然是违法的,但却是“历史”的错,而当事人却是无辜的。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当年那些顶替学籍高考者却饱受精神折磨,严重影响到生活质量,一个错误的制度影响的却是很多人的生活,这是惨痛的教训。
冒用学籍参加高考,与冒名上大学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凭的仍然是自己的实力,考出的是自己的高考成绩,只不过用的是别人的名字;而后者却是完全盗用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因为高考成绩也是别人的。
冒用学籍参加高考是错误的制度造成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高考前有一个预考制度,考试通过后才能参加高考,在预考阶段,应届生的过线分数比复读生要低。据了解,当年高考预考,应届生按75%过线的比例划定分数线,而往届生过线的比例是25%,不能通过预考就没有资格参加高考。这样的制度本身就是错误的,现在当然纠正了,这也从事实证明了这个制度的错误,制度错误,再加上学校也有应届生升学的考核压力,因而顶替辍学学生的学籍参加高考的现象,在当时极为普遍。而学生之所以冒用学籍参加高考,主要还是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往往是盲从的。
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顶替学籍参加高考的现象远不止灌南县一个地方,江苏乃至全国各地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事情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而当事人均受到了一定的惩罚。一个人顶着别人的名字工作生活,那种“痛”那种“心酸”不是外人所能够理解的。他们最大的愿望莫过于能够改回自己的名字,但由于当年行为的不合法,找不到正当的改名理由,只能被逼继续用着别人的名字。
顶替学籍高考是历史遗留问题,而这种现象在当下已经是不可能再现了,可却有许多人为此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甚至要至死才能划上句号。面对顶替学籍高考,考虑的不该是如何去惩罚这些人,而是如何还他们的“真实名字”。制度的错,又如何能够让个体用一生去偿还?那不是人性化社会所该有的。(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