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重庆驴友周道等7人网上约定,自我组团进山探险,然几天过去人未见返回,还失去了联系。多个驴友家属的求助电话引起了成渝两地警方的高度重视,12日下午起,成都市崇州、大邑两地组织200余人的救援力量山上搜救,并终于在当晚10时许将下山途中的7名驴友获救。然而,获救的驴友并不领情,其中有人称:“我们没报警,你们为何上山搜救?”(6月14日《华西都市报》)
驴友很时髦,驴友也常让人揪心。且不说有多少比例的驴友在获救时曾致谢不已,但近些年来,关于驴友遇险、各方搜救的消息,倒是彼伏此起、时有听闻。从这回爆出的搜救新闻来看,一场声势浩大的搜救行动,由于被救驴友的尚未报警求援,似乎还让他们觉得有点多此一举。就此漠然反应,很多网友已然颇为不爽。可我仍然要说,驴友是否“领情”,其实真的无关搜救要义。
时移世易,很多事物不宜再用求稳求妥的老眼光来看待。比如,适当的野外探险,以及为欣赏野外美景而冒险,能够有助于提高人们创新、独立和坚韧、团结的品质。只不过,凡事也切忌只顾一处、不及其余,有些驴友仅仅凭着一腔热情,为追求无限风光而超出自身掌控地深入未知之地,就往往可能面对难以应对的危险情况,这种为冒险而冒险,甚至将生命置于险境的莽撞做法就很值商榷。
应该说,前述的7位探险驴友,因为自己未曾报警,只是在下山途中遇上了搜救队伍,故而没有那种绝处逢生的强烈“获救感”,并颇为冷淡地对待这场搜救,我看未必真是他们的“没心没肺”,而更可能是其觉得,凭着一已之力,当也能够平安归来。但是,不管其领不领情、感不感恩,在这些驴友的家人纷纷表示不安之后,包括警方在内的社会有关方面迅速行动,宁可虚惊一场,也不听之任之,我以为才是这一事件的积极意义所在。
驴友是否“领情”,无关搜救要义。从这几年曝出的此类报道看, 人们最关注的,还是一些驴友准备不足匆匆出行探险,结果身遇险境却又不知所措,最后甚至付出血的代价才救回几条人命的惨痛教训。而这当中,如何让驴友的自发探险更多一些安全保障,怎样的搜救补偿才更符合公众的普遍意愿,其实也日益突出地摆在了相关管理部门的眼前。换言之,搜救不可或缺,但成本也不能不计。
笔者比较认同这样的看法,救援工作中有些成本是无形的,无法统计某次救援到底需要支出多少成本;而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无论其是探险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为政府部门理应闻风而动、迅速驰援。在英美等国,探险行为是由相关协会规范的,同时这些协会也承担其所负责区域的救援任务,参与探险活动的人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执照”,一些发达国家还专门推出了紧急救援的保险产品。他山之石,也许慢慢才可攻玉,但就驴友救援而言,探索可收费的社会化专业救援队伍,似乎可以先行一步地尝试和规范起来。
可以这么说,驴友是否“领情”不太重要,而当驴友探险时遇险报警并付出搜救成本后,他们的探险素养、安全意识等“被迫”不断提高,进而把驴友活动越来越引入组织规范、保障严密、安全可控的轨道上来时,这样的集体“领悟”,可谓远远比个体“领情”有意义、有价值得多了。(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