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千重山”在微博上晒出两块石头,自称是去年在北京旅游时分别从故宫和圆明园弄来的,一时引起广大网友抨击。21日,圆明园遗址公园和故宫博物院均表示会进行调查,不过该网友又澄清是在开玩笑。律师建议文物管理方进行核实。(5月22日北京晨报)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听起来挺脑残的一件事:在神奇的微博世界,不晒香车美女、只晒两块“北京来石”。一块是灰色的石片,另一块是类似琉璃瓦的黄色石块。博主自称,石片是从圆明园石刻上用手抠下的,黄色石块则是从故宫九龙壁龙头上用牙咬下的。据说人家已准备掘地三尺将文物碎片掩埋起来,待沧海桑田后,流转作后人的传家宝。哪知道群情激奋后画风逆转,博主又跳出来称故事虚构杜撰、大家勿躁稍安。
把恶心当肉麻、拿违法证胆大的,在概率上也不算稀奇。耐人寻味的细节,倒不在于博主想法或做法是多么狂放不羁,而是文物部门“均表示会进行调查”。若是地上一块无关紧要的石子儿,也不需要费心巴力去“调查”;若是重点保护的文物,当有底气出来说“文保已经‘武装到牙齿’,无须听信狂人诳语”。当然,细心核实一下,总是有备无患。但这两块“北京来石”,已然是一则活脱脱的文保闹剧。
从故宫扣点石片儿、从圆明园咬点石块儿,此事弄得万千网友义愤填膺。但类似的事儿、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事儿,所见所闻还少吗?就在前不久,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盯上了国家级文保单位、南京市博物馆的朝天宫大成殿,并在这里举办了一场不伦不类的房地产新闻发布会,而开发商却得意洋洋地标榜,这是“史上‘最南京’”的新闻发布会。当然,此事以该馆负责人“停职检查”告终。但再往前看看,开发商与文保单位之间的“爱恨情仇”,早就九曲十八弯了。被晾晒在镁光灯下的,叫做“破坏文物”;不知不觉开着推土机前行的,叫做“商业开发”。拿手扣、动牙咬,虽然让人跳脚,资本对文物的无序践踏,才真正让人绝望。
博主在声明“杜撰”的同时,还不忘传递一下正能量——“希望网友可以把这份热情用于制止现实生活里的不文明游客。”问题是,若所言非虚,“抠”、“咬”文物,仅仅是不文明行为吗?目前,自2013年开始启动的《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已形成《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工作程序进行报审。不久前。国务院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完善文物防火、防盗、防破坏设施。说千道万,一个前提是无疑的:游客也好,开发商也罢,损毁文物的行为,情节有轻重、后果有大小,但性质是一样的——违法行为。
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惟其如此,起码破坏文物之后,当事人是不敢到网上去炫丑的。于此而言,故宫和圆明园固然要调查清楚真相,文保执法部门更要秀秀肌肉,别再让道德的小喇叭去解决违法的顽疾了。(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