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山西省长治市、安徽省安庆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商丘市、陕西省咸阳市等五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4月29日 光明网)
环保部对治污不力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不仅表明了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环保工作的有效举措。这两年,国家环保部加大了对治污不力的城市负责人的约谈力度,通过约谈为地方政府发展与保护工作“把脉会诊”。去年全国有近2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负责人因环境问题被约谈,今年又约谈了5个城市的负责人。同时,从去年开始,环保约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使许多城市领导发出了“压力很大”“感到羞愧”“强烈震动”的感慨,在约谈制造的巨大舆论与政治双重压力之下,地方“一把手”无不如履薄冰。
但话又说回来,公开约谈虽然能让地方党政一把手“红脸出汗”,但如果没有更大的约束力,恐怕约谈过后,脸红很快消退,汗很快也干了。被约谈的城市多了,被约谈的次数多了,对他们的“个人前途”没有太大影响的话,可能就觉得无所谓了。就像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城市,老是列入排名靠后的几个城市,可能会觉得反正就这样,既不要花太大的力气去治理污染,又不碍到他们的“乌纱帽”,何必要拼着老命去治理呢?空气污染治理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取得成效的,如果花大力气治理,不但要花很大的物力、财力和精力,还有可能会使经济出现下滑,到时不但空气质量没提升多少,政绩没“捞”到,反而自己的“乌纱帽”都不一定保得住。实际上,许多城市的领导被“约谈”后,还是有很多城市“将环境问题置之不理”。
治理空气污染,环保部不能满足于“约谈”,更应该“问责”。一个城市空气质量没有达标,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城市管理者没有尽责,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履职乏力和为官不为的典型表现。如果对这样的环保不力者仅以约谈“收官”,只停留在“约谈”这个层面,势必难以使部分官员对环保问题予以重视,势必会让环保各项政策难以切实落地。因此,在约谈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看看约谈后有没有行动,行动得怎么样。对那些措施不当,行动迟缓,履职不力者,监督的同时更要问责,只有让“约谈”变“问责”,严肃追究治污不力者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让他们头上的“乌纱帽”因治污不力随时都能被拿下,才能足以震慑,才有可能真正重视,解决问题。(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