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直面冤假错案,才能释放“两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信心,才能彰显“两高”对确保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因此,近年以来“两高”的工作报告,都有关乎司法公正的有关内容。2014年,“两高”工作报告提到了浙江叔侄案;2015年,“两高”工作报告提到了呼格吉勒图案,今年“两会”上,“两高”的工作报告都提到了陈满案。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说,依法纠正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检察机关对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应该说,“两高”工作报告很好地沿续了“突出问题导向”的传统,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了司法体制对于推动司法公平的魄力与诚意。
毋庸讳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司法体制的诸多环节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权大于法、权力干预司法的现象;比如,办案审案不尊重司法规律的现象;再比如,在我们的司法体制内,存在着一些不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有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命案必破”的要求在许多地方也是存在了多年……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冤假错案“频发”的现实。
冤假错案,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损耗着我国司法体制的公信力,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今年“两会”前,最高法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书中记录,2014年以来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金额共1.13亿元——数目之大,已让人惊心。但司法不公,从来都不是国家赔偿就能解决的了的问题,如果连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能被确保公平正义,则公众终将会失去生活的信心。
英国思想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十次犯罪为祸尤烈,因为这些犯罪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源头败坏了。”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应该确保司法公正,决不允许出现冤假错案,并要对过往冤假错案进行及时清理和纠正。而勇于直面冤假错案,并及时进行纠错,仅仅是推动司法公正的第一步,接下来也是更为核心的工作内容,应该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知易行难。众所周知,最高法和最高检近年都发布了相关改革方案,近两年时间里,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司法机构进行了如实施立案登记制、取消司法体系不合理考核内容等改革举措。但是,推进司法公正,任重道远。即便在成熟的法治国家里,仍然是一大难题,权力干预司法、审判无法独立、不按规律办事、忽略嫌疑人知情权等现象,仍然要时刻提防。如其不然,司法仍有可能会变成破坏社会公平的温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相关司法机关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尽最大可能确保司法独立公正。需要明确的是,广大国人奔小康,不仅仅是要求物质生活上的富裕,更重要的是要在司法的保护下,人人都能生活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