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公示加分考生名单的省(区、市)仅10个,高考结束约10天后仍有12个省(区、市)未公示或完整公示该名单。这是截至6月18日,记者检索各省(区、市)高考加分公示名单后发现的现象。(6月24日《中国青年报》)
高考考生加分乱象是这几年人们关注的话题,为解决这一顽疾,一方面加分项目缩水瘦身,另一方面强化了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信息公开时间、公开期限以及公开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而教育部连续多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也是反复强调,要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但是记者发现,现实情况则是,各地公开加分信息的程度很不一样,在公开时间、期限、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
按理,考生加分信息应该在高考前公示,这一方面为人们发现问题制止腐败以及处罚作假考生预留出比较充足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而给考生“戴帽加分”(根据学生高考成绩考虑是否给其加分)。但是,高考前公示加分考生名单的省(区、市)仅有10个。
除了公开时间上参差不齐,公示内容也是“各唱各的戏”。按照《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除了体育特长生外,加分考生资格信息需要公示的项目至少有5项内容,可是能够达到5项内容的并不多。
加分考生信息公开是有效防止造假行为发生的最直接的手段,加分信息不透明,必然陷入暗箱操作的泥潭,为造假腐败铺平了道路。根据以往经验,许多造假腐败案件,就是人们根据有限的信息公开资源顺藤摸瓜抓住了造假者,可是面对遮遮掩掩、模棱两可的加分信息,人们如何有效发现造假者?
信息公开遮遮掩掩,一方面是责任人惰政失职,另一方面则很有可能当地在加分上存在“猫腻”,利用不完整公开信息的方式避免人们发现问题。因此,对于加分信息未按规定公开的地方,必须认真调查,看看是哪方面的问题,对于失职行为,要严厉惩处,对于存在猫腻的加分腐败现象,要令其付出沉重代价。同时,需要深入分析规定无法完全落实的原因究竟何在,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责任到人,将加分考生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