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0月开始,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贯彻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
这次集中审核,强化了社会各界对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认识,让一些原本填写方式不规范、填写内容不真实的干部人事档案“现出原形”,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冷静思考,要长期保持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性、真实性,仅靠一次或几次专项审核显然是不可能的。就像“打假”不能仅靠“3.15”一样,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更应该重在平时。
从实际情况来看,干部人事档案不真实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产生的影响最恶劣的后果之一。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在填写信息时不惜采取欺骗、隐瞒等种种伎俩美化自我。这些伎俩有的甚至十分高明,足以“以假乱真”,不仔细辩别,往往容易让其得逞。但无论怎么高明的“骗术”,只要在入档时细致审核、认真把关,其造假的“蛛丝马迹”总有可能被察觉。以往之所以不时有“漏网之鱼”,关键还在于一些地方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重视不够。
笔者的一位朋友曾参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据他介绍,不少地方尽管都配备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但由于需要管理的档案多,一些档案管理员还要参与组织部门的其他工作等原因,档案管理员这个干部人事档案的“检验员”,在干部人事档案日常审核、管理中发挥的作用经常是不够理想的。有的地方干部人事档案平时主要是收收齐,过了两三年,待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数量较大后,再抽调一批新考录公务员开展集中归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是否真实、规范主要依靠干部本人自觉和干部所在单位审核,组织部门“审核”这道关口基本形同虚设。由于参与集中性审核的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需要审核的档案过多等问题,往往难以弥补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干部人事档案要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等“雷人”“造假”现象,就应该重视常态化管理。核心是要配齐配强心中有责、“火眼金睛”的档案管理员,支持他们对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在入档时就严格审核,一旦发现有“造假者”,就及时惩处。天天“3.15”,利剑时时刻刻高悬,其震摄效果必将胜过几年一次的集中性“打假”,干部人事档案必将成为干部真实情况的记录。(周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