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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消除啤酒瓶“超期服役”隐患?

发稿时间:2015-06-04 09:5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天气渐热,啤酒自然进入消费旺季,在关注啤酒质量的同时,你是否留意过啤酒瓶的使用期?现行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中明确“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连日来,记者走访兰州市多家不同类型的商场超市、餐饮店以及部分小卖部,发现市面上仍存在不少超期“服役”的啤酒瓶。(6月4日《兰州晚报》)

  喝啤酒也会产生安全隐患,啤酒过期、质量不保,从而引发食客跑肚拉稀是一个方面,啤酒瓶在开启或食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则是另一个方面,谁都不想遇到这种倒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测与避免这种突发事故。

  就啤酒瓶爆炸来说,一到每年夏季消费高峰,时不时都能耳闻目睹此类不幸事件,轻则伤及饮用者身体,造成双目失明,肢体受伤,重则危及生命,至于啤酒瓶为何突然爆炸,事后虽然都有鉴定结论,但是不管怎样,悲剧还是发生了,尽管此类事故本来完全可以避免。

  确实,啤酒瓶爆炸并非不可阻止,其质量问题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包括我在内,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压根就不知道啤酒瓶也有“保质期“,换言之,啤酒瓶的循环使用周期只有两年,可惜这个国家标准很多人不知情,自然就难以实施有效地监督,难怪商家回收使用无止境,任由啤酒瓶“超期服役”了。

  啤酒瓶“超期服役”问题由来已久,其实商家是心知肚明的,只是由于监管出现了真空,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明知有风险也在所不惜。由于某些啤酒瓶一再循环利用,随时可能成为“定时炸弹”,这绝非危言耸听。笔者以为,要杜绝此类安全隐患,眼下急需做好两件事,一是要求厂家对所有啤酒瓶都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并在商标上注明使用周期,便于消费者监督;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既要主动有所作为,深入啤酒生产、销售、酒店等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监督,也应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与举报,只要建立了立体监管的防线,“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就再无藏身之地,如此就能有效阻止意外的发生。(李忠卿)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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