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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饭不怕晚”与税制改革

李忠峰

发稿时间:2013-11-17 08:0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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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的号角又一次在神州大地上吹响。

  新华社11月15日授权发布了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主要涉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

  建立科学财税体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个人来讲,更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笔者认为,对个人生活影响较大的当属明确提出房产税全面推进和个人所得税改革。

  先说房产税。对于生活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人们来说,房价过快上涨总是不堪忍受之重。房价在一轮又一轮调控中快速上涨,“国十条”、“国八条”、新“国十条”、新“国八条”之类的政策应接不暇,而且越来越厉害,直至出现了“限购”、“限贷”。

  尽管这样,调控效果并不理想。公开的资料显示,从全国范围看,去年房价平均上涨9%。北京、上海等城市房价更是高的离谱。从2012年初开始,北京房价已经连续上涨超过了20个月。今年9月,北京新房价格同比上涨20.6%,位居全国第一,平均每平方米30497元。

  买不起房的就租房,大量人租房带动了房屋租赁价格大幅上涨,于是群租、“蚁族”应运而生。北京市的媒体报道,北京一80平方米出租房里住25人。尽管政府重拳打击,但是效果不佳,有需求当然有市场。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居高不下的房价、租金成了年轻人面前的一道门槛。一时间,逃离北上广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极不合理的是,又有很多房屋空置,一些投资客自己根本不在其中居住。

  好在这样的局面很快就会改变。这次中央明确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如果实施开来,房价下跌当是指日可待,对于购买多套房产的“炒房者”来说,则需要付出高昂的持有成本——缴纳房地产税。

  事实上,2011年1月,上海市、重庆市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试点两年来,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中,有近70%是90平米以下的住房,基本实现了引导集约型住房消费、鼓励人口向郊区转移的政策导向;重庆市高档住房的需求受到抑制,高档房成交量试点当年降至成交总数的6.6%,去年降至2.15%。

  效果可以说立竿见影。因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可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从而虚高房价进行调节。再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缩小贫富差距,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可以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开征房产税无疑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再简单说说个人所得税。中央这次提出要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目的是让中低收入者少交税,促进社会公平。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老越大是不争的事实。前不久发布的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执笔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

  当然,收入差距拉大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也反映出财税体制再分配调节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此同时,近年来的个税改革颇受公众不满。虽经过多次调整,但基本都是调整起征点。而这次“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改革,则是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加体现税收公平。个税综合税制后,有望实现“富人阶层多交、中低收入阶层少交”。

   总之,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是体现了中央提出的让百姓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目标。尽管从制度的具体设计上还需完善,但其改革方向完全值得肯定,正所谓“好饭不怕晚。”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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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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