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5万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昨日上午,原从化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7月15日 澎湃新闻网)
受贿巨额财产被处罚后,不思悔改,追求上进,竟变本加厉,大肆敛财。4300多万元,如此天文数字,让人大跌眼镜。仔细分析梁伟强贪腐案件,真是看点多多。
看点一,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的选拔和使用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而从化梁伟强受贿15万后,却没有被开除公职,只从主任降职到副主任,称呼虽然变了,但实质并没有改变,还负责原单位的全面工作,真不知道当地组织部门是如何使用干部的?难道是梁某工作能力太突出,真的没有其他人可以替代了吗?答案自然不得而知。
看点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受贿数额五千元以上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按照常理来说,梁某某受贿15万,应该至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却不是这样,判刑后仍能逍遥自在,里面到底存在多少猫腻,恐怕只有当时办案人员才知道。
看点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直在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然而在从化鳌头镇一个被判缓刑干部,在考验期还敢大肆贪污敛财,如此公然违规行为,监管部门的眼睛去了哪里?如此包庇,纵容这位问题干部,当地监管部门是真睡着了,还是在装睡?
纵观整个案例,从化鳌头镇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本不值得一提,但竟能如此神通广大。看来,梁某某贪腐案,还真是看点多多,希望相关部门仔细追查、严厉惩处,给公众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马丛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