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挂出的《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广东拟于明年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同时还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保险限额,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更是不设上限。该政策拟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6月6日 新快报)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面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我们也要处理好医保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确定好困难群体的范围。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的困难群体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一段时间以来,此类城乡贫苦人口成为了吃香的群体。比如一些黑心的村主任往往将自己的近亲或者利益攸关的人优先纳入低保户的范围。此政策一出,很有可能引起贫困人口的再度爆发。因此,必须界定好困难群体的范围,尤其要在考察评估的阶段就要做到下基层、摸实情,把温暖送给真正需要的人。
二是要将大病报销的范围讲明。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基本医保还是大病医保,自费部分都不予报销。可是一般大病用的自费药比例是非常高的。报销26万,实际花费也要40万以上了。还需要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虽然大病报销最高限额已经提高,但仍需解决自费的问题,把实惠落到实处。
困难群众的大病医保不设上限,使得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至少在得大病后,在制度上有了保障。同时应尽快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如此才能将“全民医保”如雨后甘霖洒入人心。(秘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