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山县华通公司在县城西门外村村内无证开发商品楼。后因长时间抽水,造成附近村民住宅平房出现严重裂缝。
此工程由村长蔡铁刚承包并负责,业主和村民多次反映有关问题无果,蔡铁刚弟弟纠集黑社会以暴力手段殴打村民,扬言:“现在工地合法了,谁来干涉就打谁,看谁还敢来?!来一个打一个!!”只见他立马打电话,叫来了黑社会七八个打手,把几个村民打倒在地。案发后,又带领着打手到村民家中进行恐吓威胁。(3月17日 中国网)
村长官不大,黑起来真可怕,明里敢指使打手围殴村民,暗里敢带人登门恐吓,俨然成了横行乡里的一霸。但人恶人怕天不怕,党纪国法更不怕,如此村长,必定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今是法治社会,凡事都要合乎法律规定、经得起法律追问。不管村长胞弟的工地和村民有什么纠纷,也不管谁对谁错、谁是谁非,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凭借黑恶势力光天化日之下殴打村民,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即便矛盾的焦点——工地,如村长胞弟所言“已经合法”,也不构成打人的理由。毕竟,有理的更要讲理,恼羞的才容易成怒。当然,工地是否当真已经合法,还需要相关部门核查。不过无论如何,涉黑打人这桩不合法的事必须先说清楚。
也许该村长会辩称,工地是胞弟开的、狠话是胞弟说的、打手是胞弟雇的,和自己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如此说法根本不能助村长撇清责任。我们知道,一村之长,要以村民之心为心,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切实维护村民利益。如果胞弟在雇凶伤人时,村长能挺身而出,主持公道,我们自然相信村长和其胞弟并无勾连。若非如此,就很难说村长和此事毫无干系。因此,被称为涉黑,村长一点都不冤。只不过“涉”的程度有待界定。究竟是主动参与,还是以逸待劳、暗中相助,抑或仅是血缘联系,需要相关部门给出答案。
当前,正风肃纪的号角响彻大地,这位村长既然身负公职,自然不能例外。治下出了有碍社会稳定的事、家里出了动手打人的人,该村长总要到组织那里“体体检”才是。窃以为,相关部门应该就此事彻查之。该村长有怎样的问题,就怎样妥当处理。退一步讲,即便打人之事村长当真不知情、没参与,履职不力的责任终归是有的吧,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不适当给他一个教训,公众恐怕是不会答应的。(陈民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