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吴仁认为,在类似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同样需要在供给侧发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并促进其合理分布,是解决“看病难”的治本之策。鉴于“治本”并非一夕可成,对号贩子的打击也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1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截图
最近,一段女子怒斥广安门中医院号贩子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特别是最后一句“我回家如果死道上了,这个社会就没啥希望了”,让人听了鼻子发酸、眼眶发热。
此事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媒体争相报道。当事医院立刻为该女子另外安排了专家号;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连连表态,一时之间成了正在进行中的北京两会上的热门话题;北京警方也连续重拳出击,在北京多家知名医院抓获了一批号贩子。
然而,在整个社会齐声谴责号贩子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不同声音。有人认为号贩子“发现了真实价格”,全社会都应该感谢号贩子,并给他们正名为“看病中介”。此类观点甚至还被冠名“号贩子经济学”。
客观地说,这样的观点并非毫无可取之处,有些思路甚至可以被当作一种警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号贩子经济学”至少告诉我们一件事,那就是即使没号贩子,也仍会有很多患者挂不上他们想挂的号。
如果专家号和想挂专家号的患者总量都不变的话,号贩子的出现,其实只是改变了排序规则而已。在没有号贩子的情况下,排序规则是“起早者得”,比的是谁能不睡觉、谁更拼命;而有了号贩子,排序规则被修改为“价高者得”,比的是谁愿意为这个专家号付出更多金钱。显然,富裕阶层更倾向于后者,而普罗大众心理上更倾向于前者,因为貌似机会平等。这也是号贩子成为众矢之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两种规则下,能挂上号的总人数并没有变,也还是有那么多人挂不上号,只是能挂上号的人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当然,这已经说明了“全社会都应该感谢号贩子”的观点站不住脚。持此类观点的人认为成交价格可以准确体现病情需求程度,这里面暗含了一个前提,就是不同个体之间决定购买行为的其他因素完全相同。然而这并不符合现实,因为除了病情需要,决定交易的还有很多其他变量,比如资金充裕度、时间价值等等,不同个体之间差异很大。“天价号”实际上是把一些患者的真实看病需求生生地压制住了。
那么,“早起者得”是不是就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呢?恐怕也未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能那么早起、排队一整夜,往往是因为他的时间价值比较低。那些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彻夜排队的患者,其病情也有可能比“擅长排队”的人更需要挂上这个号。由此可见,无论“早起者得”还是“价高者得”,明显都不符合“按病情需要排序”的最优状态。
其实,在所有供求差距较大的领域都会出现这种所谓的“中介”。比如明星演唱会、热点体育比赛等,主办方能够提供的观众席位往往不足以满足粉丝、球迷们的热情,“票贩子”也就应运而生。票贩子根据不同活动的不同热度,把票炒到不同的价位达成交易,这其实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的一种表现。而且,“价高者得”已经是商业社会通行的交易原则。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买卖能否成交要看你的报价,而绝不仅是看你操作时间的早晚。在“价高者得”原则体现得更为直观的拍卖场上,买家之间比的就是出价高低,成交与否也绝不可能取决于进场时间。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现在有一位粉丝因为没有买到演唱会的票而怒斥票贩子,有没有可能像女子怒斥医院号贩子那样引发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进而令人们对票贩子产生那么大的愤慨?显然不会。
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其实这恰恰反映了“号贩子经济学”有意或无意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医疗服务,本身是一种公共产品,它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健康,被我们普遍默认为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正因如此,它的供求关系不可能完全交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解。
就全国范围来看,目前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与患者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而优质资源越稀缺,越容易向金字塔顶端聚集,“虹吸效应”越明显。多年来,我们一直提“分级诊疗”,但效果不彰。其实,那些涌进大城市、大医院看病的患者,他们也不傻,如果地方医院、小医院真能为他们提供充足的、令人满意的优质医疗服务,谁愿意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地来看病呢?可以说,在医疗服务领域,目前需求侧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大医院总不能拒绝人们进城看病吧?
令人欣慰的是,针对中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央近期明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针。同样的,在类似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也同样需要在供给侧发力。具体到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升硬件与软件的水平,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在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增加的基础上,还要引导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布。如果优质医疗资源不再那么稀缺、不再那么集中,号贩子的生存空间也就自然被大大压缩了。
当前需要明确的是,推进供给侧改革,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并促进其合理分布,是解决“看病难”的治本之策。鉴于“治本”并非一夕可成,对号贩子的打击也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有关部门在“治标”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满足于一时一地“打击号贩子”的雷霆战果而忘了“治本”,甚至仅仅把“个案灭火”式的危机公关当作“治标”。否则,当社会关注的热度退却之后,恐怕一切会依然如故。(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吴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