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今年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告中,有35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或“对抗组织审查”的表述。其中落马的“大老虎”数量较多,有13人为省部级官员。(12月15日 《法制晚报》)
在这些“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中,最常见的方式有两种,即“转移、藏匿赃款赃物”和“订立攻守同盟”。第一种弥漫着权钱的“腥味”,令人作呕;第二种充斥着“江湖气”,令人惊诧。这些违纪行为性质恶劣,理应严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明确指出,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既然对抗组织审查要“罪加一等”,为何一些官员还冒“纪律”之大不韪,作困兽之斗?
对这些官员的贪腐行径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一方面,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可以“上通天,下通地”,可以用金钱和关系摆平一切,于是就搞起“攻守同盟”,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其如何掩饰,只会欲盖弥彰;另一方面,他们对纪律的“高压线”没有敬畏意识,在自己的“朋友圈”懒散惯了,投机取巧也“熟练”了,对自身的要求越来越松,而“胃口”越来越大,最终蜕化成“贪食蛇”。
当然,贪腐官员不会“一口吃成一个胖子”,对抗组织审查的胆子也不是一天练成的。深挖贪腐根源,在于这些官员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宗旨意识被吞噬,思想阵地被攻陷,理想信念垮塌,于是就成了“无根的浮萍”,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所以,纪检监察部门在挥起“锤”、织好“网”的同时,还要在“不想腐”上下功夫,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炼就“金刚不坏之躯”,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定力。
党纪严于国法,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有更强的自律意识,要坚守“红线”,不越底线,更不能把对抗组织审查作为“救命稻草”。事实证明,对抗组织审查,只能是饮鸩止渴,官商结成的不正当关系终究会被铁纪一击而碎,贪污受贿的赃款赃物也会烟消云散,到头来只能是一场空。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对于“困兽”官员,还要再加一句,莫对抗,对抗必严惩。当然,最重要的是,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从扣好第一粒扣子开始,莫让“蚁穴”毁掉“千里之堤”。(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