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向曾是群众心中“老大难”的司法难题,有人戏言“执行难,难于上青天”。的确,老百姓最关心也最“上火”的莫过于官司打赢了,但由于对方躲避执行、法院执行手段匮乏等多种原因,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实现。尤其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执行难更是群众心中之痛。而能否为百姓除忧解痛,让每个群众在诉讼过程中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是检验司法改革、检验法院工作是否足见成效的终极体现。
针对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3日在北京提出解决时间表。他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哪里有问题,群众哪里有呼吁?司法改革就应从哪里做起。早在去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周强院长就曾对各级法院强化问题意识,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推进各项改革,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提出了要求。可见,法院改革剑指问题,意在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执行难不破,获得感难得。当老赖明明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拖欠欠款、隐匿财产、逃废债务、拒绝给付工资时;当老赖“赖”的花样百出、“赖”的不足为奇甚至就是一句“我没钱”而“赖”的底气十足时,影响的不仅仅是个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更是对社会诚信秩序的无视,对生效裁判司法权威的亵渎。
力破执行难,讲担当更要见行动。法院新一轮改革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最高法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完成与多部门网络查控对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出入境证照、工商登记等信息进行查询,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各级法院受理执结案件数量的大量攀升;最高法院密集出台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执行行为,强化规范化管理,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廉洁司法,以及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的频繁开展;而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突飞猛进和执行作风的明显改善,更让人民看到了法院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实实在在的作为,不仅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集中解决了老百姓关心的执行难中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面对群众更高的司法期待,首席大法官对破解执行难给出了具体时限。法院主动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全力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这其中,无一不满载着让生效裁判切实“变现”,给诉讼群众带来获得感的努力与回应。
坦言与行动足见人心。又一个春天,我们共同期待:老赖无处遁形,诚信处处皆在!(柳旭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