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屠呦呦在获得诺贝尔奖的情况下,未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引起网上热议。为什么屠呦呦未获奖,有关部门已经作出回应。这一网络热点引发我们思考相关问题,国家设立最高奖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在相关制度建设上有何新举措。
就在上个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以往这样的文件是由业务部门完成,由党和国家领导人或权威机关履行签发程序,这次上升到与此前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同的审议规格,一定有深层考量和目的意义。
首先,彰显治国理念。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意见》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作了整体设计,明确由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组成,并对评选、颁授和待遇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为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这也是政策性文件的应有之义。
深入分析,则内含着党中央、习近平的治国理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产生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担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后,突出强调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比如人们耳熟能详的“政治规矩”、“全面依法治国”,等等。要把规矩意识深入到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到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有效办法是借助标志性法规性文件的制订,来传达信息,彰显理念。
其次,重塑价值坐标。有序社会离不开法与价值坐标这两大支撑。特别是在价值观紊乱之时,必须厘清弘扬的、要求的、允许的、抑制的和取缔不同价值层次。这项工作主要依靠党和政府的建设与推动,这已经反映在会议精神中。比如会议强调: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国家激励奖赏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一个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功勋,具有崇高的精神风范,就应该给予很高的荣誉,得到全党全社会尊重。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提及的是,当下中国既呼唤价值坐标重塑,同时也具备了社会基础。依照心理学的需要层次理论解释,人在满足了生存需要后,必追求价值实现,而价值实现很大程度上反映于荣誉。中国经济已经由满足吃饭跃升到精神需要,换言之,我们到了适度调整“物质刺激”与精神激励的轻重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见》顺应了时代和社会要求。
再次,引导社会行为。重视荣誉激励,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封建时期立牌坊就是荣誉激励;古罗马获胜将军头戴桂冠游行,也是荣誉激励。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制度完善,不同文化和社会制度下的国家荣誉授予方式有所区别,“小政府大社会”的西方国家,其荣誉很多来自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而我们更强调党和政府施奖,不管采取哪种荣誉施予方式,都强调权威度。权威度越高,社会引导能力越强,效果也越好。这应当是推进党和国家荣誉制度的原因所在。
换个视角分析问题,社会引领也是通过矫正实现的。习近平强调指出:“问题是工作的牵引,问题是时代的召唤”。以纠正问题来达成目的,从会议要求可以看出。以往我们采用荣誉激励中,至少在一些领域或单位走入误区,比如,把荣誉变成安抚手段、平衡法码,甚至是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直接导致荣誉贬值,激励作用大大降低。所以,会议强调:“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力量之源,很重要的是荣誉激励。因为,革命时期基本不存在物质回报,斗争精神只能依靠信仰信念和价值观的引领,表现出来的很重要的是荣誉激励。即便掌握了政权,由于中国共产党强调的是奉献精神,因而激励重点仍然在精神方面。比如在军队,荣誉激励是重要的精神激励手段之一。道理不难理解,对于以牺牲为职业特征的集团,永远都不可能靠物质力量生成强大的牺牲精神,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的,也不会有人为了金钱而直扑死亡。
总之,在当下政治生态和社会状态下,激发出更强大的精神力量,必须用好国家荣誉制度。(公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