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消息,第一反映便是:这潭来自五湖四海的水,必将更活、更清澈起来!“流水不腐”这个被毛泽东同志用以劝勉党员干部保持活力和先进的经典成语,用来形容“干部能上能下、党员能进能出”,似乎也恰到好处。
作为局外人,我们无法考证干部“只上不下”文出何处、何时言起,但显然这是当前的既定事实,而且影响很差。一些干部选拔上去后,碌碌无能、无所作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一些干部到了临近退休年龄,觉得晋升无望,不干事也不“退位”,尸位素餐,落得整个队伍背负“公务员就是一张报纸一杯茶”的诨名;还有个别干部,原本就是跑官买官、权色交易上去的,一股子歪风邪气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混得风生水起,本来就不怎么流动的水,越发生臭。然而,只要其不触犯刑法,群众即便火眼晶晶、磨破嘴皮也奈何不了,任性得很。
《规定》一出,堪比神器,细看条目不多,却是板板都打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屁股上,恐怕已经有好些“牛鬼蛇神”坐不住了。当然,如我这般连连点赞、拍手称快的肯定是大多数,试问“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谁不喜欢?我都已经感应到了,诸多能人贤士的热血已经燃烧起来了!
然而,不知咋地,脑海里忽然就跳出了岳飞被“莫须有”降罪的典故。想来,官员“能上能下”也是历来有之,而且坑了不少清官好官,譬如比干、伍子胥、屈原、苏东坡、杨慎等等,历史上比窦娥还冤的贤臣一抓一大把。由此看来,在干部“下”的问题上,既要有决定,还要有耐心,更要细心。我们得小心翼翼的修一道水渠,让池水流动起来,而不是猛地豁开一个口子,让池里滴水不剩。
《规定》在这方面做得很是妥帖。什么人该打(明确“下”的6种情形)、由谁来打(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怎么打(严格执行5道程序),说得清清楚楚,不搞相互排挤,不冤枉一个好人,不“一棍子”把人打死。此外,对其使用、复出问题也进行了规范,看得党组织对干部是负责的、满满都是爱。
即便在《规定》顶层设计上,各方面考虑比较周到,但要落地生根,还需直面两个问题。一是“下”的干部如何看待自己。由于长久在“只上不下”的环境里泡着,可能会让一些“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非个人原因“下”的同志感到不适应,甚至失去斗志,催生出“庸官”的新形态。二是社会对“下”的干部是否宽容。长期以来“仇官仇富”的舆论氛围,使得地方对“下”的干部重新启用有所顾虑,极可能出现“下了不能上”的新问题。对此,我的想法是:在干部心态上,当然主要是靠各级党委努力破解;在舆论方面,我相信,独具慧眼的网民是多数的,只要是“良法”,舆论会给出一片沃土的。
写着写着,脑海里又浮现这般画面:一潭清澈的池水微微荡漾,周遭的溪流有进有出,池岸边林木端庄、花团锦簇、生机盎然——不正是美丽中国的如梦画卷?!(北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