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由32名遇难者家属提起的包头空难索赔案件,在立案三年之后,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悉,这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包头空难还有一个多月便满8年,事故调查报告仍没有公布。(10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或许,对于许多人来说,8年前的包头空难不过是一页发黄的历史;但对于遇难者家属而言,悲伤却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减少。在含泪送别亲人之后,了解自己亲人的最后时刻,弄清到底是谁的责任,便成为他们最大的心愿。然而,空难调查报告至今没有公布,使得遇难者家属苦苦等待了8年,仍无法知道空难那一刻究竟发生了什么。
包头空难发生在2004年11月21日,2005年3月7日中国民航总局颁布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规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发布分为定期信息发布和紧急事件信息发布,其中紧急事件信息发布内容是特定事故、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的情况,包括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人员伤亡、事件处理和采取的措施。就在颁布规定当日,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向社会公布包头空难事故调查报告,然而至今我们也没有看到调查报告。包头空难造成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及地面两人共55人丧失,引发举国震惊。向社会公布空难调查结果,给遇难者及家属一个说法,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这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也是信息公开的职责所在。
空难调查报告迟迟未予公布,不仅剥夺了遇难者家属及公众的知情权,还直接影响了遇难者家属依法索赔。国际上对空难赔偿的普遍做法是,空难发生后先进行前期赔偿,从经济上适当补偿家属并解决家属处理空难的有关费用,至于最终赔偿数额,则要结合航空公司等在空难事故中的责任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32条,如果航空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严重到一定程度,涉嫌故意违规,那么航空公司是不能按照一般标准进行赔偿的。然而,由于空难调查报告的缺失,未能厘清当事航空公司和飞机制造商在空难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负有什么责任,于是包头空难索赔案各被告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拒绝赔偿,遇难者家属苦于没有可援引的证据,维权之路异常艰辛。
此外,空难调查报告迟迟未予公布,也不利于发现问题,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2009年法航空难暴露出飞行员过分依赖于自动驾驶系统和自动空管系统的隐患,专家在调查报告呼吁加强飞行员培训,改进驾驶舱仪表和改善搜索及救援程序。2010年伊春空难调查报告,也揭示出部分飞行员飞行中随意性大,公司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相比之下,包头空难连调查结论都秘而不宣,何谈严肃追究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补上监管漏洞?
前不久新华社发表的评论《莫让舆论热点沦为“断头新闻”》引发好评。正如其所言,“新舆论热点的出现,不断转移公众的视线,掩盖了旧闻的解决。但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不应因为新热点的出现而习惯性地遗忘‘旧闻’。”在历史长河中,近8年前的包头空难或许只是沧海一粟,但相关调查不能就此成为断头新闻。有关部门应尽快公布调查报告,让逝者安息,给生者宽慰,令社会警醒。 (文/张遇哲)
包头空难调查别成“断头新闻”
张遇哲
发稿时间:2012-10-11 08:2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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