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兰州市每年有近300人在黄河中结束生命,在今年4月至9月间,平均每月就有20具浮尸被打捞上岸。而从上世纪60年代始,则有超过1万名浮尸漂荡于黄河兰州段。(据10月9日东方网)
黄河作为我们的“母亲河”,中华民族最主要的发源地之一。其上面竟漂流着如此多的尸体,不禁让人感到心惊、胆寒。曾有网友如此戏谑:“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死尸臭两岸,我家没在岸上住。听惯了喊冤的嚎声,看惯了捞尸的快船。”对此,无论我们的心情多么沉重,但逝者已去,更应多思考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
我们每个人应心胸宽广,多为家人和他人想一想。“职业捞尸人”老魏曾说浮尸的原因,“有病想不开跳河了,心情不好跳河了,家里闹点矛盾跳河了,各种情况都有” ,“20世纪末期,浮尸中自杀比例为85%”。一时之间,我们或许会有这样那样的难处,但不能“一跳了之”,而是要把自己对家人、对他人的责任牢记心头,遇到难处,当怀一种“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精神。
由政府牵头,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黄河兰州段浮尸的现状是“地方公安、民政、环保部门与水电企业和捞尸人之间,围绕各种问题纷争不断,凸显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治理困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扯皮,不愿承担责任,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浮尸的发生。
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穷人的救济力度。“曾有甘肃警务系统人士统计,自杀者中,八成为16至45岁的中青年,且多数为穷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那么美好,笔者认为自杀者不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绝不会贸然走上绝路。我们每个人应平时对贫穷者多一点关注,保障部门应多出台一些长远的政策为他们“谋一条生路”。
义务搜救队与警力相配合,并尝试将“捞尸人”纳入队伍之中。“目前,兰州水上派出所能够救援或打捞尸体的警力只有四五人,且年龄偏大、水性不高,出警速度慢,往往只能求救于义务搜救员,警方打捞上来的‘基本上都是尸体’。”如果打捞上来的只有尸体,水上派出所就失去了其设立的基本意义。诚然,黄河水段长、情况复杂,单单依靠水上警察无法避免所有情况的发生。将当地居民和沿岸水性好的百姓组成了义务搜救队,并将熟悉黄河情况的“捞尸人”纳入其中,给他们一个“正当职业”的名分,也许是我们的当下之举。
“危机永远蕴含着转机”,黄河兰州段的浮尸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在别的大江大河或许也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唯有切实行动起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敬畏地对待每条生命,才能让他们不再漂浮、魂有所依。(文/秋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