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见外面冒烟,饭店的两个服务员就把卷帘门放下来不让人出去了,要求店内客人付了钱才能走……好不容易出来以后,想不到商场内好多门都自动上锁了,当时真是吓坏了。” 8月10日下午六时许,南京市民郑先生带着一家三口在南京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内的某日本料理店欢度周末,谁知商场失火让他们感受了火灾临头的惊魂一刻,更让他气愤的是,商家不管顾客生命安全,唯利是图让人心寒。(8月12日《西安日报》)
真不知道当时这家店的经理和服务员是怎么想的,难道钱比人命还重要?就算你们不顾人家的死活,也该为自己考虑一下,用锁把大门锁住,大家都无法逃生,要是火真的烧过来怎么办?收了钱又怎么样,有命花吗?就算侥幸不死,恐怕光是赔偿死伤顾客的钱就足以使该店破产,而且当时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会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锒铛入狱。
三十来名顾客,点的菜再贵也不可能超过万元,为了这点钱就冒着把顾客和自己全部活活烧死的风险把门锁上,不仅疯狂,而且愚蠢。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相信此事对顾客的心理影响是很难消除的。当时在场的30多名顾客固然不会再光顾这家店,相信听说这事的其他人也不敢踏进该店一步。万一哪天再失火,他们又锁门怎么办,谁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而且这样视钱如命的商家,所出售的食品恐怕也会尽可能的压低成本,根本不会考虑顾客的身体健康,在食品安全上同样难以令人放心。显然,此举对该店声誉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就是拿当天强行收取的营业款的十倍百倍的钱去打广告,也改变不了其在公众心目中的恶劣形象,关门是迟早的事。希望其他商家别学这家店的坏榜样,“顾客是上帝”不能光在嘴上说,还得看实际行动。特别是这种危急关头,更考验商家的良心与诚信。
商场经营者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出现火情,所有通道都自动关闭,把一些顾客给关在自动门里。要是真的发生大火,后果不堪设想。可消防管理如此混乱,商场的停车费倒是一分钱都没有少收。难怪顾客会调侃称“这个收费管理倒是临危不乱的”。商家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只顾收费和赚钱,固然是出于商人的逐利本性,也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如果出现类似情况要被重罚,甚至直接关店,恐怕就没人敢这么胡来。
此事对商家是一个教训,对消防部门又何尝不是?消防设施不到位是不能营业的,这家商场曝露出如此多的问题,是不是也该责令停业整顿了?至于那家火灾发生时锁门要求顾客先结账才能离开的日本料理店,就更得狠狠处罚了。即使不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责任人,也要按《消防法》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规定严惩责任人。同时吊销该店的营业执照,并禁止相关人员再次从事餐饮业,让他们永远记得这一教训。 (文/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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