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省表示已撤销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官方称唐慧在其女被逼卖淫案一审期间为指控警方包庇嫌犯等目的,多次扰乱社会秩序,鉴于唐慧之女状况,对唐慧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此外,湖南政法委联合调查组正调查永州民警包庇嫌犯等问题。(8月10日人民网)
“永州案”从6年前发生到如今,几乎可以说是“告以段落”了,其中的辛酸与无奈,其中的悲怆与痛楚,当事人远比我们体味更深。而事件发展的结局,也如同好莱坞大戏一般,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最终以弱者——“永州妈”的胜利而结束。必须承认,这虽然是“永州妈”应得的结局,但在权利贫瘠的现状下,这还是令人宽慰的,最起码给了公众一个圆满的答案。
但同时,另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是,“永州妈”只是千万弱者中的一个,她当前的胜利并不属于群体,只是个体胜利,而一个“权利丰满”的社会,这种胜利理应复制到每个人身上。在“永州案”中,“永州妈”之所以能获得胜利,一个关键性因素在于“舆论关注”,可以说,从事件发生,舆论便持续“给力”;而这次“永州妈”被劳教事件事发始末,都有媒体的强烈关注,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这次事件,同样是只属于“舆论关注”的一种胜利。
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并不是每一个弱者维权都有这么强的舆论关注,那自然而然,也不是每一个“永州妈”都可能获得胜利。如果当前的相关制度仍无改善迹象的话,“永州妈”的胜利便无可复制,反而会成为悲剧的源泉,因为舆论关注与新闻传播,都有“疲劳”之时,当更多的“永州妈”涌现时,舆论关注的姿态与力量,便会被不断削弱。
而所谓的制度变革,便是劳动制度的改革或废除。就劳教制度而言,早有人在批评与质疑了,一方面,对贪官污吏来说,劳教成为“免死牌”;另一方面,对维权的弱者而言,劳教又成为“打压器”。可以说,劳教制度一方面“出身不明”,另一方面又逐渐“异化”,已经到了迫切需要改革的时候了。
当下一个“永州妈”无奈又无力时,一方面是正当渠道走不通,另一方面则是极端维权可能“被劳教”,而一旦舆论无法“聚焦”,那类似的“永州妈”,自然不可能复制当前的胜利,只可能是“悲剧上演”。故而,要让每一个弱者复制“永州妈”的胜利,劳教制度非变革不可。如若不然,弱者最后的“极端维权”行为,也会成为一种“自掘坟墓”之举,因为弱者的极端维权行为,肯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那劳教所便成为维权弱者最终的“目的地”。
这种境况,自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那在“永州妈”差点被劳教事件发生后,到了必须重新审视“劳教制度”时。如何怎样的检视,都必须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底线与原则,即每个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即便偶然“失范”,也能很快找到纠正的方案或办法。 (文/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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