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名金
29日,一名56岁的湖北男子在重庆一家批发市场楼梯口抽烟,被处5天拘留。不少民众质疑处罚偏重。对此,重庆市消防总队解释说,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公安部20日要求,为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者一律拘留5日。(8月31日《重庆晚报》)
因为一根烟被拘留5天,处罚虽然偏重了些,但应该看到商场“吸烟门”的背后,有着一扇“安全门”在60周年大庆期间全天候开启,这扇门是国计民生的重要通道,我们不能因为一根烟的细节疏漏,而堵塞这扇“安全门”。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笔者认为广大烟民应多一些理解和担待,跳出“吸烟门”事件把目光看得更高更远。
值得一提的是,报道说赵某某曾经是1995年朝天门第三交易区6区特大火灾的受灾户之一,4万多元货被烧光。烟民赵某某有了前车之鉴,血的教训并不能终止其吸烟的恶习,我行我素般的不良吸烟行为,难免存在着不可预期的安全隐患。而从赵某某的儿子的一番话中,这种辩护的背后实际是一种变相的纵容:“父亲老实本分,又未与执法人员起冲突,应该不算情节严重。”如果儿子平日里对父亲多一些引导和教育,父亲还会屡次明知故犯吗?
更何况,赵某某身为商场摊主,本身有劝诫顾客禁烟的义务,自己却对商场贴满对吸烟者重处的通告视而不见,点了那根不该燃起的香烟。烟民赵某某被拘留5天固然值得同情,但从这次表现来看,却不能原谅其一错再错的吸烟行为。“祸患常积于忽微”,火灾的引起正是这种忽微的心态造成的,如若每个烟民常思“忽微”之患,又哪来每年各地因吸烟致火灾的事故发生?
笔者认为,重庆消防总队为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对商场吸烟者拘留5天,这是职责所在,是60周年大庆“安全门”的关键把关者,从严管制的做法是无可置喙的。这次商场“吸烟门”事件,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商场的安全隐患仍不容乐观,亟须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让我们看到部分烟民的吸烟行为是何等的不自觉,遏制此类不良之举,不能光靠道德鞭笞,施以严厉的处罚方能正本清源。
有句话说得好,“无知是最大的隐患”。吸烟引致火灾,正是无知的吸烟行为集结的祸害。有一组数据值得每一位烟民参详:2008年,黑龙江大庆市发生各类火灾535起,其中138起是因为吸烟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事前防范比事后惩处来得更重要更实际。商场“吸烟门”背后是一扇“安全门”,这道“安全门”对“吸烟门”只有采取零容忍,才能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