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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执法赠玫瑰 手留余香?

发稿时间:2012-10-08 13:18:00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网

闵汝明/漫画

  武汉市洪山书城路61号一家药店前,3名女城管队员手持玫瑰,劝说药店工作人员撕下贴在墙上的促销海报后,给店员送上鲜艳的玫瑰。据了解,这是洪山区城管局直属六中队女子执法队首次试行“鲜花执法”,向平时管理规范、配合城管执法的商户送上鲜花,感谢他们对城管的理解与支持。(10月7日《长江日报》)

  赞成:激发南风效应

  执法送鲜花是执法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富有人情味的创举,它比抱持“公事公办心态”板着面孔执法,更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有利于在执法者与经营者之间培育一种和谐互动气氛,使双方都能感到前所未有的心灵愉悦。

  在不少人眼中,城管执法人员与商户就像猫与老鼠关系,这无形中等于将城管执法与商户对立起来。之所以会有如此印象,关键原因就是,在过去长期执法实践中,城管执法工作方式过于刻板僵化,折射“猫捉老鼠”或者“猫戏老鼠”情态。自然,这种情态对城管工作有害无益,而且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上讲,城管与商户都不该是猫与老鼠关系。

  “鲜花执法”必然带来诸多良性效应,极大改善城管执法“生态环境”。能够赢得商户响应与配合: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面对怀抱鲜花的执法人员,相信绝大多数商户即便有些焦躁的心情也会平静下来。能够促使执法者与商户双方的真诚互动:鲜花代表了友情与谅解,基于执法者对商户的换位思考而产生——商户违规经营目的是吸引路人注意多赚点钱,影响市容违反相关城市管理规定并非大恶,只需规劝规范而已,无须怒目相向剑拔弩张。鲜花也必将促成商户对执法者的换位思考——规劝商户规范经营是执法者的工作职责,若任由商户违规经营,就是执法者的失职,城市违规经营泛滥,其他市民也会有意见。总之,“鲜花执法”使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双方保持冷静与理智,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无论是“鲜花执法”,还是早些时候媒体报道武汉江岸区的“举牌执法”,都是非常富有人情味的温馨执法,值得称道与借鉴——这样的温馨执法具有很好的“南风效应”,南风之所以比北风更有“威力”,就在于它的方式是关怀人与温暖人——“鲜花执法”能够让商户油然产生“感激之情”,因为它体现出执法者对商户的温情与尊重。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类最高层次的需求就是得到爱和尊重,“鲜花执法”温情管理就能够满足商户得到爱和尊重的需要,因此会在内心激发安宁与愉悦感。如此心情还会不配合执法吗?(涂启智)

  富有人情味

  “鲜花执法”让人耳目一新。人们对城管“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早有诟病。其实城管与摊贩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对象,也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对象。本是亲人和朋友,而不是仇人和敌人。

  很多时候,往往我们换个思路,执法的效果就会大庭相径。“鲜花”执法,是自我拔去不文明的锋芒,是用文明对不文明的感召,用温暖替代粗暴,变以毒攻毒为“文明消毒”,这是与时俱进观念的更新,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的理念的创新。文明执法之花,需要用热情去灌溉,真诚去护理,用心去呵护,文明之花才会散发出浓浓幽香。

  “鲜花”执法,折射出文明与进步。收起暴戾,尽显温柔,多了一份温情,多了一些和谐。很多时候不是城管不讲理,而是少了一份心,不是摊贩太霸道,而是执法太无情。虽然一朵花不是贵重东西,但是它是一种心意,拉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感情距离。使服务对象有了一种被尊重的感觉,从而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了一些对城管执法的理解与支持。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人生需要温暖,就像沙漠需要绿洲,春草之盼甘霖。人性作为一种潜移默化的感召力量,是人们所公认的。情不通,理不达,感情相悖,即使是金玉良言,也免不了会变成好雨浇在石头上。

  “鲜花”执法折射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底线,注入了人性化关爱的温度,在文明执法的过程中,鲜花散发出浓浓的郁香,使广大群众从“鲜花执法”中喜闻文明执法的真情、真心的鲜花弥香久远。在此,人们不禁要为“鲜花执法”的文明使者送上一束鲜花,以示敬意。(汪代华)

责任编辑:曲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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