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网信办就《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答记者问。加强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是针对冒用或关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以及社会名人注册账号作出的必要之举。近年来,互联网账号乱象严重损害了一些党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侵犯了他人权益和公众利益。此番《规定》中所指互联网账号,具体包括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的账号。
纷繁复杂、天花乱坠的网络世界,在让广大网友享受到信息爆炸带来的超大信息量的同时,也容易让人目眩神离。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迅速发展,更几乎让所有的网友都变成了手拿小喇叭的媒体。博客和微博,就像是一个小广场,只要喊出话来,可能就会引来围观;喊的话越能吸引眼球,围观效应就会越来越大;微信和公众号,虽然只像一个小饭桌或小会议室,可也在账号管理上出现了大量乱象。
为了能够起一个响亮的名字,抑或是让自己的账号拥有根正苗红的血统,许多博客、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账号越来越离谱。如果玩点假正经,倒可以原谅,但如直接用政府机关或相关组织的名号,如“中纪委巡视组”、“人民曰报”这样高大上却派头十足的账号名字,就着实有点欺世盗名了。当然了,盗用政府机关名称者,只是一部分,许多企业、事业单位的名字,也被一些私人账号所盗用,甚至还有“普京”、“奥巴马”、“枪械军火商”、“乡村赌场”等涉及个人乃至传播违法信息的账号名称。如果乱发信息,就会影响社会声誉,最终也会导致权益的损失。
有名则有利,在“微营销”行业大发展的大背景下,所有“拉风”的账号最终的指向都不过是“利益”二字。据了解,在自媒体世界里,阅读数、浏览量、粉丝量、被点赞数,都能决定转发商业广告的价位。而在法制社会里,盗用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名人的名字作为账号,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对此,无论是政府监管还是司法制度,都不应该袖手旁观。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出台,意义也正在于此——规范网络世界里的不合法不合规账号。对此,也许有网友会问,后台实名制了,网络自由何从谈起?或者,当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并不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仍然处于缺位状态,此语境里,个人信息安全何以保障?
对于这样的质疑,笔者认为,只有明确的边界,才会找到自由,没有边界,所谓自由就无从谈起。规定和禁令永远是为不守法的人建立的。后台固然是实名,但前台却允许账号选择个性化的网名,这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网友的自由度。而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对立法和执法部门也是一个挑战,在相关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一些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再者,从权利和义务统一的角度讲,既然广大网民付出了后台实名的义务,则政府相关监管,也应该确保安全,让网友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总得来说,规范互联网账号管理是一种必要之举,因为我们每个人,社会上存在的所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及相关组织,都不希望自己名字或名称被他人冒用。(水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