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份落款为“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热传。文件称,当前该镇征地拆迁任务繁重,要确保干部吃饱吃好,但近期不少干部却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少。当晚,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党委回应称,此事系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所致,向广大网民道歉,并将立即整改。(河南商报8月30日)
对于镇“纪委管食堂”,有网友认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如此,当事镇纪委便有越俎代庖之嫌。面对舆论,虽然当地纪委已“低头认错”,但笔者对此却扔不以为然。
不错,按照党的章程规定,纪委的职能的确是如上所说的范围。但我们不要忘了,我们实际中所说的纪委,包括地方镇一级在内,其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简称,其不但负有督查落实党内法规规章的权利和义务,也负有落实政府规定规章的权利和义务。在不少地方的镇级政府,机关食堂无疑是其机关后勤管理的一部分。这样,作为政府机构内的一员、一份子,镇“纪委”对包括具体管火而没有尽心履职,甚至还有可能是偷工减料的人员进行处罚,有什么不可以呢?
更重要的是,说菜里有肉为何又没有、名不副实,无非是有人克扣伙食,其中还可能涉及镇官员撑腰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就是腐败问题。这个时候,纪委这个“红头文件”一贴,可以起到威慑作用,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纪委这样做是十分果断和聪明的。
再者,当事镇“纪委管食堂”“菜里没有肉”,重要强调的不仅仅是肉,更重要的是饭菜营养问题,不是我们平时泛泛的全面管理食堂伙食情况,而是在“拆迁任务无比繁重”的情况下,为确保干部职工吃饱吃好提高工作效率,而做出的个别临时特定管理决定,是牵扯到了纪委工作才管理这件事。也就是说,在此次的“纪委管食堂”个例中,纪委表面管的是机关食堂“菜里没有肉”,其实背后却是为了促进和保障该镇相关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问题。而监察机关、人员工作效率,无疑是纪委的主要工作之一。如此,“纪委管食堂”就更显得有必要、深入细致和科学化、人性化。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安徽宣城严管乡镇干部“走读”事件。为治理乡政干部“走读问题”,今年初当地纪委规定,工作日期间,乡镇每晚安排一定数量干部夜住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2人,党政“一把手”每周不少于3晚。
按说,这些积极为民之举,应该获得众多认可和掌声才对,但事实上前几天该新闻爆出后的跟帖显示,几乎全部都是反对、质疑和骂声。出现如此尴尬局面,原因众多,但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就是,相对于城里来说,乡镇机关生活设施大多数比较差,有的乡镇干部食堂和宿舍年久失修,十分简陋,饭菜营养较差,用水、睡觉等也都不太方便,强制干部夜住缺乏人情味。
这就有力提醒和警示我们,改进干部作风,出台严管干部工作作风的纪律等固然必要,尽管初衷也美好,但也要与时俱进,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治理,合规合法又合理,才是最有效和明智之举。
反过来两相比较,虽然都是纪委在“管事”,但此次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的“管机关食堂吃肉”,背后透露出来的关心干部职工“饭菜营养”及身心健康、有身体才有工作、纪检工作深入一步开展的思维和做法,无疑是人性化和更有效的。此次事件曝光后获得了大部分网友的肯定,也是一个侧面明证。
因此,看待此次“纪委管食堂”事件,不能简单的把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责与实际中“纪委管食堂”表面的不匹配一味挂钩,而应深入的探究纪委与机关“饭菜肉少”的内在和必然联系,才是全面和科学的。当然,质疑之声并非没有好处,起码它可以提醒相关部门在履职“度”的把握上要慎重、要拿捏好,在行文用印上也要反复考虑周全。(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