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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年龄”,规矩意识跑偏了

发稿时间:2016-05-16 13:06:41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湖北省纪委“每周一案”近日通报一起违纪案例,该省一村支书为考公务员,私自修改户口本上的年龄,并最终“考上”了。后经群众举报,纪委查实,又取消了其录取资格,并限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5月16日《楚天金报》)

   我们常说,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但这个准备要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弄虚作假的。来看看这位村支书是如何打自己的“小九九”的:这位湖北的村支书李某,得知全县要从村“两委”主职干部中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但不符合“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内”的报考条件。于是乎,隐瞒自己的实际年龄,利用熟人关系将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改为1979年10月26日,比实际年龄改小了2岁,从而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经过考试考核,李某成为一名镇政府干部。

   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可没有不透风的墙。去年8月,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篡改年龄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问题,经纪委查实,李某确实存在该问题,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你若精彩,清风自来;你若不实,纪律难容。可以说,村支书“私改年龄”考上公务员,这是规矩意识跑偏了的恶果,被处分是一种迟早的必然,值得广大领导干部警醒深思。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规矩,长牙生威;严实自我,成就伟业。从上海一大“开天辟地”,到井冈山星星之火,再到延安、西柏坡筚路蓝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到改革开放30年,每一段行程的跨越,靠的都是规矩,也正是靠着讲规矩,才有了今天的辉煌。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讲规矩、爱规矩、守规矩既是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对百姓尽心的表现,更是升华自我,严实做人、踏实做事的要求。规矩是标准,规矩是底线,规矩是块铁,谁都不能挑战,谁都不能逾越,谁都不能触碰。公考也好,其他也罢,绝不能为了“谋私利”而置纪律规矩于不顾。

   实际上,像“造假”村支书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自1991年来3次涂改出生日期,从实际的1976年3月14日最后改为1978年12月15日;山西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主任黄梅芳,其父经人介绍,进入稷山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室,将黄梅芳出生日期从1972年4月涂改为1975年4月,并撤换了其入团申请书;山西省河津市原住建局局长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自以为,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只是小事一桩、“无伤大雅”,甚至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组织不查就没人知道,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案例催人醒,教训使人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知“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时刻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诱惑,严严实实做官、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远离腐败,才能遵循纪律,守住规矩。另外,遏制官员造假,要加大惩处力度,更要强化审核力度,即不论官员官阶高低,都应严格推敲其档案内容,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到底,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让档案里的“李鬼”无处遁形,让规矩意识永立心间。(李志朋)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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