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对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报告显示,32%的省级、副省级网站尚未公开有关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执法监督的信息;近79%的地市以上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还未能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补助发放情况等内容。(12月6日 《新京报》)
拆迁问题曾在2009年到2010年引发了旷日持久的讨论和关注,在两度问诸民意之后,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从此,拆迁掀开了新的篇章,暴力强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一部法规的执行到位,离不开信息足够的透明。
近年来,虽然城市房屋的补偿已经不错,但不时还是传出暴力拆迁、极端对抗的事情,主要是房屋主人对补偿的金额存在异议未能满足其需求;而集体土地,特别是发生在城市郊区的拆迁、征收,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矛盾。如果简单分析这些事件和纠纷会发现,无论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拆迁,还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房屋拆迁,都涉及到拆迁、补偿信息不透明的情况。
表面上,当地政府都会制定一个标准,但是往往是耗得越久、越有关系,或者越配合拆迁的家庭私下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而前提就是,获得相对较多补偿的拆迁户不能公开说,相关部门不希望被其他拆迁户知道。而往往也正是因为补偿信息不透透明,一些拆迁户不满意,引发了纠纷甚至酿成暴力事件。于此可以显见,拆迁信息透明的重要性。
但是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之所以不太愿意将和拆迁有关的信息最大程度公开,不通过网站平台进行详细的公示,很大程度上说,是希望减少麻烦。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做到了详细公开,必然担心引发很多矛盾,自然宁可越少公开越好。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管施行4年有余,但是不少政府官员还不适应,甚至有抵触情绪。因为不公开的强制性和处罚又缺乏,拆迁恰好又是敏感的事情,因此不少地方政府也就不太重视拆迁领域的信息公开。
从这个角度上说,地方政府提高公开透明度的积极性和动力当然不足。要提高拆迁信息公开程度,关键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让地方政府受到压力必须公开。实际上,强化拆迁信息公开程度,也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法规从纸面落实到实际,兑现对社会和公众承诺的体现。不仅如此,阳光才能驱走腐败,公开是减少暗箱操作的利器。提高拆迁信息透明度,是减少各类拆迁引发的腐败和违法乱纪情况的基础性手段。
还特别需要说的是,因为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拆迁补偿制度还不够完善,当下执行的标准还普遍较低,引发的恶性事件和对农民权益的补偿不到位的情况非常明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高拆迁、征收信息的公开程度,一方面保障被征收和被拆迁户的知情权,实际上也可以起到缓解集团土地征收、拆迁矛盾的功效。而从大的角度上说,信息的自由流动,实际也可以助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制度的及早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