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教育部发布了《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学生的志愿服务记录将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同时,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学校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办法》发布正当其时。当前大学生是社会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志愿者报名人数超过93万,城市志愿者报名人数超过108万,这其中青年志愿者是主体,而大学生志愿者又是主体中的主体。刚刚过去的2015博鳌论坛年会就活跃着很多大学生志愿者,他们的辛勤付出保障了年会的顺利开展。事实上,大学生志愿者已经成为各种赛事和活动不可或缺的参与力量,在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高校志愿者队伍流动大,志愿活动扎堆雷锋日、重阳节,志愿服务的评价体系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办法》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记录归入档案,进行实践学分管理等是从制度层面对志愿服务进行规范,是为志愿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提供保障。“加学分”、“进档案”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和公民参与意识才是目的。
不仅仅对社会发展,对大学生自身和高校来说参与志愿服务也是非常有益的,它可以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载体。志愿服务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给予,在给与的过程中自己可以获得内在的愉悦感、充实感和存在感。大学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地方,更是培养公民的地方,参与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精神成人”的重要途径。从某种程度上讲,志愿精神其实是一种对生命价值、社会责任和人生观的积极态度。
志愿服务精神发源于西方,但又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学说提出“仁者爱人”,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墨家学说提出“兼爱”思想,体现对“他人”的关爱;道教在修行过程提出“行善积德”,行善有服务他人不求回报的志愿精神;佛教主张“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用一颗慈悲之心关怀他人。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些精髓无时不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生活和行为。志愿服务一项美好的工作,将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将志愿精神铭记于心,“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收获的将是满满的生活正能量。(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黄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