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阅读图书需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受到不少人的质疑。图书馆方面解释,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减少使用频率。(4月19日 《北京青年报》)
我们知道,地方之所以建立图书馆,是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阅读图书的场所和读好书的机会。因此,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方便市民读书,应该是地方图书馆的首要职责。
一些图书在市面上稀缺,市民想看恐怕也不好买到,这就需要到专业的图书馆借阅。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借阅者需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让珍贵的历史文献成了某些人的专供,难怪受到读者质疑。
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是图书馆的职责,原因是历史文献存放时间长久,容易出现破损之类的问题;二是历史文献稀缺,一旦丢失无法补缺。我们可以加强监管,但这种做法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不仅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也不能从根本上起到保护古迹的作用。
其实,笔者认为,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大可不必作出这样带有歧视性的规定,而应该积极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既然历史文献容易在借阅中产生破损,那何不将其做成仿本,这样不但方便了市民阅读,而且也保护了历史文献。
此外,如今科技迅猛发展,互联网也开启了全民网上阅读的时代,图书馆可以把那些容易损坏的历史文献发布在网上,这样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珍贵的资料。这恐怕比制定一条“有歧视嫌疑”的规定要好得多!(中国青年网河南频道特约评论员 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