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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逃离不妨药厂关停

发稿时间:2015-01-19 06:29:21 来源: 广州日报 中国青年网

  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城郊乡的大刘营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是门窗紧闭。究其原因,村民直指当地一家药厂污染严重。除了空气难闻,地下水更是不敢喝,村民甚至连生孩子都不敢在村里生,怕影响下一代。(1月18日《京华时报》)

  药厂违规排污,周边环境悉数被破坏,地下水更是不敢喝,孕妇生孩子都跑到外地去。这样的情景除了涉事药厂麻木不仁外,当地政府恐怕再也“自豪”不起来。两相对比,留住农村的蓝天碧水,留住“人的新农村”,留住乡情,远比那一点点GDP重要。

  维GDP观曾经在全国各地甚嚣尘上,为了提高GDP政绩,以便在政府考评中赢得好评,地方政府赶趟儿似地引进污染企业。污染企业的无序进驻,加剧了GDP效益观和环境效益观的矛盾,几乎每一点政绩上都能瞥见环境污染的惨重代价。有专家认为,放任GDP效益观狂欢,就是对民生的犯罪。

  污染企业对民生的危害时见报端,触目惊心。当下的不少地方,哪里的GDP飙升,哪里的环境污染就见腥见血、哀鸿遍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西鹿楼村村民因受附近两家水泥厂多年高粉尘、强噪音环境损害,导致多种慢性病频发。GDP的提升,本应是为了改善民生,可是当下只要有污染企业存在的地方,村民都过得如此艰涩。到底要GDP,还是要“活下去”?

  好在中央及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先后多次要求地方政府淡化GDP思维,注重化解GDP效益和环境效益矛盾,引导企业软着陆。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的要求。但是,在利益和政绩驱使下,一些污染企业依然我行我素,一些环保部门依然无动于衷。人们依然在污水的包围下、在毒气的笼罩下呼吸和苟活着,中国式的环保困局依然得不到根本性的破解。

  新环保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这正是“北京手腕”的法律依据。在2014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京津冀实施道路限行和污染企业停工等措施,来保证空气质量达到良好水平。事实证明,强制关停一些高污企业,APEC蓝就如期而至。

  政府部门应当树立环境效益观,坚持发展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同步前进的政策。对一些拒绝整改、无资整改、惯于与环保执法玩“猫鼠游戏”的违规污染企业,要痛下决心,坚决关停,不能让疾病高发、举家迁移、孕妇逃离的悲剧屡屡上演。(范军)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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