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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二:庶民的胜利靠的不该是"贵人"

发稿时间:2011-12-30 09:16:00 来源: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2004年,下岗职工李胜利在河南周口一派出所被6名警察打晕后从3楼扔下坠亡,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现场。近年,涉案嫌犯陆续落网,最后一名嫌犯王海宇(女)也于2011年归案。法院12月28日将对其进行审判。有知情者称,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12月27日《新京报》)

  一个2004年发生的案子,到如今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才落网,并还在原工作单位派出所里领工资——这绝不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狡猾多端,多年来隐姓埋名杳无音信,而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一是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二是背景深厚,公安机关“鸭梨”山大。

  不仅如此,最初的时候,周口警方居然认定,被害人李胜利精神有问题,系跳楼自杀。因为案情涉及公安机关的民警,所以李胜利家属的任何质疑、申诉,都被当地警方当成了无理取闹。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两位贵人相助,李胜利的案件想沉冤得雪简直比登天还难。

  李家人的两位贵人,一位是当年在北京伸冤的时候,遇到的一位50多岁、领导模样的人,此人在看完材料、听她们哭诉了原委后,义愤填膺。在他的帮助下,李家人得以直接走进中央信访局汇报案情。2005年2月,中央相关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查此案。也就是说,倘若当年没有这位“贵人”的帮助,李家人只能接受李胜利自杀这一认定。

  第二位贵人,是时任周口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的王万春。尽管有人对王万春进行了谩骂、举报,涉案警员的家属也闹到了周口市检察院门口……可王万春还是顶住种种压力将此案公正地侦办到底。如果没有这位“贵人”的帮助,李胜利一案的定性,最好的结果可能也就是警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

  这只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可是,李家人等到最后一位犯罪嫌疑人被抓,却用了整整7年的时光。7年的时间,被害人李胜利的内脏一直被泡在福尔马林里,妻子因为悲伤过度精神恍惚,家人因为反映问题屡次被关起来,主管此案的工作人员出门也遭遇车祸……

  而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海宇虽然就在警察们的眼皮子底下,尽管关于她伪装怀孕、依然在单位拿工资的证据言之凿凿,仍然“无法”归案。无法归案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保障,而是因为有人给正常的司法程序设置障碍。

  其实,类似李胜利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1996年,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一厕所内一名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作为凶手并被执行了死刑。9年后,真凶现身,冤情至今未昭雪,涉案的相关责任人也未必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现实中,还有很多案情无法得到申诉与重新审理的机会。家属还像影视剧中盼望青天大老爷一样在盼望有“贵人”出现,帮助受到冤屈的人们洗掉陈冤。其实,所谓的“贵人”是对司法审判的最大嘲讽,是对越权、特权思想的歌功颂德。

  期待贵人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期待一种特权对另一种特权的驯服与治理。说到底,公民的“贵人”应该是法律,而不是哪个偶然中撞到的谁谁谁。换句话说,倘若从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批捕、法院审理每一个阶段都能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们还会如此期待“贵人”出现吗?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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