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澎湃新闻报道了云南临沧市云县一中学被曝出多名学生疑遭下药、被迫卖淫事件。4日晚,云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该案已经告破,11月21日凌晨,嫌疑人许某某和黄某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李某某在逃,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12月5日澎湃新闻网)
虽然“该案已经告破”,但“对于学生到底何时开始被胁迫卖淫之事,相关信息依旧疑云重重。”当地知情人士称,学生被迫卖淫事发已有两三年;在澎湃新闻就上述事件采访云县教育局时,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今年8月份的时候,上述中学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的传言已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但“当地领导一直想把这事隐瞒,隐瞒一时是一时”。不过,官方通报称最早获悉此事是11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
好在两个“版本”没有改变最终的结局,云县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确实存在。但是,“事发已有两三年”,且在“今年8月份已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的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传言”,为何“官方通报称最早获悉此事是11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这个“官方”与当地教育局在此事件上的时间差,是不是因为“隐瞒一时是一时”耽误?暂且撇开对当地官方这种“后知后觉”的追责,能把这件事“隐瞒一时是一时”的角色,显然不会是作案一方或受害一方,也不可能是闲杂人等。
云县一位媒体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听到学生被迫卖淫的传言后,当地记者去采访,但相关新闻最后并未发出。这就进一步证实了“隐瞒一时是一时”出自权力之手。那么,一起“被迫卖淫”事件,有什么可隐瞒的?若说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已经对这些女初中生按上了“卖淫”的帽子,哪里还看得出一点出于法律抑或人性上的呵护?若说来自犯罪团伙的压力,但现已基本查明,作案的都是当地一些社会无业人员;若说此事让当地政府丢不起这个面子,那也太矫情了。如果连发生卖淫嫖娼都让当地政府部门没脸见人,那人家东莞怎么办?
现在看来,当地对作案和受害双方都没有什么顾忌。因为,11月21日凌晨,嫌疑人许某某和黄某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李某某在逃,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对受害的女初中生,也是下了“卖淫”的结论,尽管加上了“被迫”。如此,欲将此事“隐瞒一时是一时”,又出于什么隐情?在媒体追问和舆论倒逼之下,当地相关部门终于针对云南初中女生被迫卖淫事件做出回应,但官方回应不仅语焉不详,受害人数也与此前媒体报道的有较大差距。这就有点像在“隐瞒一时是一时”瞒不住时,转而设法大事化小。对一起并非独无仅有的刑案如此讳莫如深,就有点让人不可思议了。
然而,虽然“女生被迫卖淫”并非独无仅有,但这种“卖淫”往往对应着一些特殊的“嫖客”。在此之前某些地方曝出的幼女遭侵犯事件中,也曾经出现过官员的身影。据传有官员迷信“破处”可以改变自己的“官运”,为自己带来升迁。这或许是对“隐瞒一时是一时”的最好解释。但是,对于此次事件是否也有类似问题,当地予以否认。对此,笔者宁愿心存疑惑,也但愿如此。(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