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江西鹰潭贵溪市滨江乡金沙村一非法私办农村幼儿园的校车不幸坠入水塘沉没,造成11名幼儿死亡,这是近年来又一起造成儿童群体性死亡的恶性事故。据报道:贵溪市分管副市长及其他许多分管官员已被停职,幼儿园被查封,每名死亡儿童的巨额赔偿金亦已确定,贵溪市党政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善后处理正在“有序进行”。
看到这一连串的报道,我的心无论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社会怎么就不能给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孩子们非正常的群体性死亡悲剧为何频频上演?
近年来,因校车事故而发生的群体性孩子非正常死亡事故已有多起,其中最恶劣的有2010年12月湖南衡阳校车落水造成14名小学生遇难,2011年11月甘肃正宁发生的校车与运煤车相撞造成18名幼儿死亡,2011年11月江苏丰县校车为避让行人侧翻造成15名学生遇难,2011年3月湖北武汉校车翻入水塘造成儿童4死3重伤惨剧等,而每次事故曝光,我们也已熟悉了处理的程序性公式,即事故发生、领导重视、各界施救、主管负责人停职、赔偿到位、恢复“正常”;事故细节都不外乎“非法办学”、校车超载、“临时工”肇事等这几项。在校车惨剧面前,公众逐渐在媒体的狂炒、当地领导的追究、善后的“妥善”中麻木了,只是不知道“下一次”群体性车祸事故会发生在何时、何地?而彻底杜绝的“底”,人们却始终看不到。
这次贵溪校车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包括当地党政领导都要求重视校车安全,呼吁加强校车安全措施,这自然是不错的,但在此之前的几次校车安全问题发生后,社会各界也这么呼吁、“加强”过,教育部门还信誓旦旦,但问题解决了没有?没有。所以,我认为校车安全问题不是本质问题,本质上是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是避免发生群体性死亡事故的问题。坦率地说,只要千万辆校车不断地在跑,校车就不能不保证出安全事故,想想看吧,全国每年的行车安全事故是多少?校车管理得再好,即使全部换成“奔驰豪客”、“宝马豪客”,就能保证不出事吗?国外国家领导人车队还出事故呢!而更令人心悸的是,校车若出事,总归是群体伤亡事故,其影响显然比轿车大,所以,校车的行驶,是无法绝对保障安全的。现在校车一出事,就总是把责任归咎为超载、“临时工”、驾驶不当、非法办学等,其实这些并非根本原因,即使这几个问题都解决了,也还可能避免校车安全问题,车行驶在马路上,驾驶员规范驾驶不撞人不坠河沟,但不能保证别的车不来撞校车,甘肃正宁校车惨祸就是被运煤卡车撞的,武汉校车事故是为避让货车相撞翻入水塘的,江苏丰县校车事故是为避让行人侧翻的。所以,不是说我们主观上加强校车安全就能安全的。超载的校车发生事故当然性质恶劣,但不超载的校车发生事故,安全影响也一样恶劣,其区别仅是涉及伤亡人员的程度而已;而只要是校车,凡出事故,涉及的伤亡都会是群体的,因为满载满员的校车不是私家接送个别孩子的专车。
有鉴于此,我认为现在重视、议论校车安全的话题,应该转移到议论、重视和加强孩子上学路途的安全问题上来,事实证明,农村校车已成为孩子上学路途最不安全的因素之一,而解决孩子们上学路途安全、避免群体伤亡事故的根本办法,就是“因噎废食”,坚决取消校车,让孩子们就近走路上学。这些年,教育部门在所谓用好、优化教育资源、加强正规化办学、提高质量的旗号下,将每个乡镇中许多散布的农村的山村小学裁撤,办成一两所大而洋的乡镇中心小学,迫使学校不得不搞校车接送孩子。尽管教育部门出发点也许是有理的,但客观上却又新滋生了孩子上学路途的安全问题。所以,大量撤并山村小学的举措,现在看来是值得商榷的。其实在幼儿、小学教育阶段,教育的目的只是打基础,辨思想道德是非,并不非要出“人才”,没有必要太“正规化”。为此,我建议教育部门应恢复、新办一些山村小学(幼儿园),以便能让孩子们就近走路上学,当然,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抓好,这样做,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也大有好处。这个问题不妨请教育部门发动社会各方进行广泛讨论和争鸣。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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